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衛計委、人力資源社保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04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精神,我委對此前本市公布的藥品價格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廢止《北京市公布廢止的藥品價格文件目錄》中所列文件。該目錄之外的藥品價格文件,凡不涉及國家制定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價格的同時廢止。
此前本市有關藥品價格管理政策規定,凡與《通知》不符的一律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公布廢止的藥品價格文件目錄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