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情況,現就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自2023年11月19日至2024年3月15日調整為90.4元/吉焦(含稅);自2024年3月16日起調整為77.5元/吉焦(含稅)。
二、各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22〕1421號)自2023年11月19日起廢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1月19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