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
你局《關于規范國家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人函[2007]31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467號)規定,現將你局人事考試中心向參加注冊建造師(一級)執業資格考試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函復如下:
一、注冊建造師(一級)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編碼155004026)標準為,綜合知識考試每人每科36元(含上繳建設部所屬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每人每科6元),專業知識考試每人每科55元(含上繳建設部所屬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每人每科25元)。
二、請你局人事考試中心持本函到市發展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并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專用收費票據收取。
三、此項收費收入管理按照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國家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等項目的函》(京財綜[2006]311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請你局人事考試中心按有關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文件等向社會公布,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本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執行期滿后,按規定程序向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重新申報。
特此函復。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