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
你局《關于申請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人函[2007]67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51號)規定,現將你局人事考試中心向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函復如下:
一、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編碼155004035)標準為,基礎考試每人每科54元(含上繳建設部所屬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60元(含上繳國家環保總局所屬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每人每科30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編碼155004036)標準為,基礎考試每人每科54元(含上繳建設部所屬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60元(含上繳水利部所屬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每人每科30元)。
二、請你局人事考試中心持本函到市發展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并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專用收費票據收取。
三、上述收費收入管理按照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的函》(京財綜[2007]131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請你局人事考試中心按有關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文件等向社會公布,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本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執行期滿后,按規定程序向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重新申報。
特此函復。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