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北京是我國的首都,歷史文化悠久,文物資源豐富,是世界著名的文化古都。珍貴的文物資源不僅是北京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和建設世界歷史文化名城的物質基礎,也是首都實現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依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時期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充分把握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的歷史機遇,對于實現“新北京、新奧運”的戰略構想,加強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整體保護,全面提升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水平,促進首都經濟與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實現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雙贏”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北京市“十一五”時期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認真總結了“十五”期間本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成功經驗,實事求是地分析了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矛盾。在此基礎上,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綜合首都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力求全面、準確地把握未來一段時期內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趨勢,使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向更高的目標發展,實現新的突破。
《規劃》提出了“十一五”期間本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的指導思想與總體思路、總體目標,提出了這一時期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管理、地下文物考古發掘、博物館事業發展、古玩藝術品流通市場建設和管理、文物安全執法、文物保護科研和信息技術、專業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基本任務。在本《規劃》的基礎上,將抓緊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專項規劃,提出更為具體的目標,制定具體有效的保障措施,從而提高《規劃》實施的指導性、系統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一、北京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的基本狀況
(一)“十五”規劃的落實與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取得的顯著成就
“十五”期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按照建設世界歷史文化名城和“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及“新北京、新奧運”的總體要求,全市文物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文物保護法》,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全面落實和完成了《北京市“十五”時期文物事業發展規劃》的任務,努力探索新形勢下文物保護的新思路和有效途徑,加大保護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決城市建設與保護之間的矛盾,使北京的文物保護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形成了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
1、文物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
2003年,溫家寶總理在考察北京城市建設工作時指出:在加快北京舊城改造的同時,要十分注意保護好文物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好古都風貌,努力把北京建設成為既擁有現代化新姿又保留歷史文化名城特色的世界一流國際化大都市。市委、市政府明確提出,在進行舊城改造、改善廣大群眾居住條件的同時,必須使北京千百年來形成的文化特色和古都風貌保留并延續下去,絕不能遭到不可挽回的破壞。首都北京的文物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被提高到與發展并重的高度。2005年1月,國務院原則通過新修訂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國務院在《批復》中重申:北京是首都,是全國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現代化城市。強調北京城市建設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體現“四個服務”的要求。在《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規定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原則、舊城整體保護、舊城的保護與復興、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優秀近代建筑的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市域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與機制保障等具體內容。
“十五”期間,國務院和市政府陸續公布了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第六批和第七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公布實施第五批、第六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2005年底,全市共有世界文化遺產6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64處、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568處。歷史文化保護區43片,地下文物埋藏區36處。國家級和市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87家。
2、文物保護和修繕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
2000年~2005年,市政府決定實施“3.3億文物保護工程”和“人文奧運”文物保護計劃,撥款6.9億元用于全市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180個文物建筑的搶險修繕項目,帶動各區縣、各相關單位配套資金50億元,搬遷不合理占用單位430余個,居民6000余戶,13萬平方米文物建筑得到騰退、修復,不僅從根本上扭轉了我市長期以來文物保護經費不足、文物建筑年久失修的局面,而且為全市文物保護工作的良性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元土城遺址、明城墻遺址、十三陵德陵、歷代帝王廟、永定門城樓、長椿寺、普度寺大殿等一大批重點工程已經完成并對社會開放。全市6處世界文化遺產進入全面修繕期,周口店北京猿人遺址得到搶險加固,故宮午門、武英殿,天壇祈年殿建筑群,黃花城和古北口段長城,頤和園佛香閣古建筑群得到修繕,十三陵康陵、慶陵修繕工程相繼完工。
“十五”期間,市、區文物部門積極配合城市基本建設進行前期地下文物保護工作。考古調查和勘探面積為512萬平方米,發掘和清理了1200座墓葬和5.4萬平方米的遺址。先后進行了兩廣路道路市政工程、延慶穎澤洲住宅工程、圓明園遺址、五棵松奧運場館、城市輕軌建設等項目的考古勘探和發掘,出土了大量珍貴文物。南水北調中線北京段地下文物保護工作也順利展開。
3、博物館的建設與發展顯現熱潮
“十五”期間,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迅速,博物館建設勢頭強勁,博物館數量以每年2到4座的速度遞增。到2005年底,全市登記注冊博物館達到130座,館藏文物323.8萬件(套)。2005年當年舉辦固定展覽206項,臨時展覽437項,接待觀眾2923.7萬人次,成為北京旅游業的支柱之一。2005年12月19日,位于復興門外大街、總建筑面積達6.39萬平方米的首都博物館新館建成試運營。它以經典的建筑、完善的功能、豐富的展覽、先進的技術,躋身于國際先進、國內一流博物館之列,成為目前國內展覽面積最大、設施最先進的博物館。首都博物館、中國地質博物館新館、中國郵票博物館、中國電影博物館、北京天文館新館等一批現代化、設施完備、高質量、高水平的博物館相繼建成和開放,行業辦館、私人辦館日漸增多,使北京博物館眾多、特色鮮明的優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鞏固和加強。與此同時,各博物館不斷提高服務和接待能力,內容豐富的文化宣傳活動日益增多,中外文物精品、內容形式多樣的展覽“走出去”、“引進來”,與國內外的文化交流和溝通更加活躍。
4、文物法規建設進一步加強,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
“十五”期間,市人大、市政府頒布了《北京市明十三陵保護管理辦法》、《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北京市博物館條例》、《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等。這些法規、規章的制定和實施,使北京市的文物保護、博物館事業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軌道,為本市文博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國家、市、區縣三級文物保護體系逐步完善。依照國家行政管理體制和管理程序改革的要求,我市落實了文物保護行政管理三級管理體制,即:國家主管機關、市級主管部門、區縣級主管機構的管理職責、管理程序進一步規范,公示了審核、審批事項的辦理程序,使我市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強,依法行政的水平進一步提高。
5、古玩藝術品流通市場繁榮活躍
北京市擁有全國規模最大、數量最多、管理較為規范的古玩藝術品 市場,其經營活動列全國首位。近年來,政府在加強管理、規范秩序、積極引導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古玩藝術品交易業 得以快速發展,呈現既平穩發展又繁榮活躍的良好局面。2005年底本市有舊貨交易市場11家,文物商店18家,經營體制有國有、股份制和民營個體等方式。古玩藝術品拍賣成交額逐年大幅攀升。據統計,2005年全市45家古玩藝術品拍賣企業共舉辦各類拍賣達到298場次,成交額為91.6億元。比2004年的193場和39.33億元的成交額分別增長了54.41%和132.91%。北京已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國古玩藝術品交易和流通中心。
(二)面臨的矛盾和問題
1、城市建設、經濟發展與文物保護的矛盾仍然尖銳和突出
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與文物保護的矛盾,始終存在于城市發展的進程中。首都北京的現代化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問題一直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注,文物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仍面臨巨大的危機和矛盾。在目前城市化建設飛速發展的過程中,中心區功能過分集中,城市功能相互重疊干擾,比較集中的體現在舊城歷史風貌的保護與危舊房改造、舊城交通、市政設施及環境亟待改善之間的矛盾。政府管理工作受到各方經濟利益發展的限制,城市的管理機制與體制上,缺少解決這種矛盾完整的、有效的管理方式和運作模式,“建設性破壞”的現象時有發生。
2、文物保護資金仍然短缺
目前,本市文物保護單位因不合理使用和占用,致使文物建筑無法得到修繕和合理利用的矛盾仍十分突出。文物保護單位的搬遷騰退耗資巨大,北京段長城、十三陵整體環境、圓明園遺址等的文物保護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特別是國家規定的“五納入” 在有的區縣尚未有效落實,部分區縣重當地經濟發展,輕文物修繕資金的投入,使大量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建筑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內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得不到修繕和維護。
3、文物安全形勢仍非常嚴峻
目前,本市仍存在文物保護單位不合理使用的問題。據調查,在324處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中,被單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的約占60%,存在火險隱患的占70%。全市其它2700處古建筑類的保護項目中,單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的占95%,并且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火險隱患。同時,由于歷史欠賬過多,特別是分布于舊城區的區級文物保護單位,長期得不到修繕,險情嚴重,亟待整改。
4、博物館體制不順,活力不足,事業發展不平衡
博物館作為非營利的公益性社會事業,在全市文化旅游事業的發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首都的特殊區位,博物館管理隸屬關系無法統一,現有政策和法規對博物館事業發展支持的力度不夠,使全市博物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博物館活力不足,存在著管理體制、運轉機制與社會發展形勢不相適應的狀況。文物和藏品資源不能充分發揮作用。一些博物館資金短缺,生存困難。科研工作的開展相對其它領域,不僅起步晚,創新能力不足,而且科研人員少,缺乏學術帶頭人。在文物、博物館資源信息化建設和開發利用方面,還處于初始階段,整體向高級化利用水平轉化還存在差距。
5、文物管理的法制建設有待完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頒布后,相應配套的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尚不健全。文物保護、文物建筑修繕行業、博物館行業、古玩藝術品拍賣行業等標準規范還不完善,管理力度亟待加強,文物建筑工程招投標、文物工程監理等有待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