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時期,也是首都北京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創新型城市,全面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的關鍵時期。高標準、高質量地編制一個具有前瞻性、針對性和導向性的五年規劃,對于促進首都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按照中央對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北京市委關于制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2006—2010年)》的精神,特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時期公共財政發展規劃》。本規劃旨在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總結北京市財政“十五”計劃的執行情況,結合“十一五”時期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財政改革發展所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按照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新要求和我國財政改革發展的新部署,提出“十一五”時期北京市進一步健全公共財政體系、全面開拓財政工作新局面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十五”時期財政工作回顧
“十五”時期,北京市各級財政部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以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系為主線,按照首都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完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預算管理制度,優化支出結構,全面完成了“十五”時期確定的各項改革和工作任務。
(一)公共財政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十五”以來,全市財政工作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突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體現公平、協調發展觀念,更加關注城鄉協調發展,注重維護困難群體的利益,有效緩解社會突出矛盾,財政公共性支出不斷提高,正在實現從建設型財政向公共財政的轉變,初步構建起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財政職能的調整,有力地支持了政府職能的轉變,促進了城鄉居民共享改革成果。
(二)財政實力繼續增強
“十五”時期,我市國民經濟始終保持持續快速增長的良好態勢,在經濟發展和市與區縣財政體制改革等的帶動下,財政收入保持了較快的增長速度,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各主體稅種及非稅收入均呈現出較快的增長趨勢。2005年達到919.2億元,比上年增長23.5%,“十五”時期,地方財政收入累計完成3244.4億元,年均增長25.3%,超額完成了“十五”規劃確定的年均遞增10%的目標(參見表2),是“九五”時期的2.7倍。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財政支出規模也逐年擴大,2005年地方財政支出預計達到1012.4億元(若含中央追加為1050.9億元),比上年增長17.5%。“十五”時期財政支出預計完成3871.5億元,是“九五”時期的2.6倍,年均增長18.4%。(參見表1)。
(三)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
“十五”時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財政部門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堅持有進有退,以保障社會公共需求為重點,不斷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在維護政權機關正常運轉的基礎上,依法保證農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公共事業發展的需要,不斷加大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的力度,促進就業機制的完善,建立財政應急反應機制。特別是將解決“三農”問題、解決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需要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資金安排上重點向農村傾斜、向困難群體傾斜,財政支出結構得到了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用于“三農”、社會保障、教育、科學、文化、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政權建設等公共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由2001年的74%提高到2005年的87%,有力地推進了各項改革,促進了首都全面、協調發展。
表1:北京市“九五”時期財政收支情況表
單位:億元;%
年份 | 財政收入 | 比上年增長 | 財政支出 | 比上年增長 |
1996 | 150.9 | - | 187.4 | - |
1997 | 182.3 | 20.8 | 236.4 | 26.1 |
1998 | 229.4 | 25.9 | 280.7 | 18.7 |
1999 | 281.4 | 22.6 | 355.2 | 26.5 |
2000 | 345.0 | 22.6 | 443.0 | 24.7 |
合計 | 1189.0 | 24.3 | 1502.7 | 23.3 |
表2:北京市“十五”時期財政收支情況表
單位:億元;%
年份 | 財政收入 | 比上年增長 | 財政支出 | 比上年增長 |
2001 | 454.2 | 31.6 | 559.1 | 26.2 |
2002 | 534.0 | 25.9 | 628.4 | 12.4 |
2003 | 592.5 | 18.2 | 734.8 | 16.9 |
2004 | 744.5 | 29.7 | 898.3 | 22.3 |
2005 | 919.2 | 23.5 | 1050.9 | 17.0 |
合計 | 3244.4 | 25.3 | 3871.5 | 18.4 |
(四)財政改革穩步推進
在全國率先實行了徹底的市與區縣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和規范轉移支付制度,財政收入增量向郊區縣傾斜,支持南城、郊區和山區發展,促進了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2005年又在核定區縣基本需求的基礎上,綜合運用調整存量、讓渡增量、轉移支付、規范管理等方式,進一步完善市與區縣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各項預算管理改革不斷深入,取得明顯進展。全面推行部門預算,嚴格預算編制、執行與監督,建立各類專項經費項目庫,逐步推行支出績效評價,資金使用效益顯著提高;積極穩妥地實施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工資統發、車輛維修和保險資金直接支付,全面推進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積極擴大政府采購規模和范圍,規范采購程序,創新采購方式,努力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政府采購效益不斷提高。
(五)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樹立依法理財和服務觀念,加強財政制度和信息化建設,建成了公務員工資、公務用車、政府采購、修繕項目等11個方面的“財政專網”,統籌管理預算管理基礎數據,進一步夯實了財政基礎工作。規范財政行政執法行為,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快人才培養和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了財政管理和服務水平。
二、“十一五”時期財政運行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時期,是首都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關鍵時期。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的結束,隨著舉辦一屆有特色、高水平奧運會工作的展開,隨著《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的實施,促進首都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的各種有利因素在不斷增加、機遇在逐漸增多、優勢在日益增強,北京實現“新三步走”戰略目標、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將具備更好的環境和條件。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及面臨的嚴峻挑戰,特別是促進首都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城鄉統籌發展和區域均衡發展等各種任務仍然非常艱巨,人口、環境、資源等各種壓力仍在不斷加劇,財政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將更加復雜、挑戰將更加嚴峻。
(一)“十一五”時期財政工作面臨的機遇
1、堅實的經濟基礎
當前,全球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各種生產要素在更大范圍內加速流動,經濟回旋余地廣闊,世界經濟仍然保持良好發展趨勢。國內經濟也逐漸形成內生增長機制,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態勢。這些都為北京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空間。從北京情況看,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居民消費升級趨勢繼續保持,“十五”期間,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速度為11.9%,2005年已達到6814億元,人均GDP已超過5000美元,并仍然表現出強勁的增長趨勢,正處在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首都經濟發展的顯著成效,為財政實力的繼續增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清晰的發展藍圖
2005年國務院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進行了批復,規劃提出了“兩軸—兩帶—多中心”的空間發展布局,并將“國家首都、國際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確定為北京的性質和發展目標。《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為首都的發展勾畫了清晰的發展藍圖,確定了新的區縣功能定位,是制定“十一五”時期北京財政規劃的指南。
3、難得的發展機遇
舉辦2008年奧運會,將會極大地提升北京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有助于促進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內對外開放,加快北京城市現代化建設步伐,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首都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4、獨特的發展優勢
首都的特殊地位,決定了北京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具有其獨特的優勢。從經濟發展上看,我市金融保險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等行業發展趨勢良好,使北京的第三產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具有多領域的發展空間,是首都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從社會事業發展上看,我市發展水平處于全國領先地位,今后的發展重點應當在繼續提高整體水平的基礎上,一要注重調整結構,促進均衡發展,二是注重整合存量,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益。
(二)“十一五”時期財政工作面臨的挑戰
盡管“十五”時期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既有特定發展階段產生的客觀矛盾,也有改革和管理不到位的主觀因素,但主要還是如何發展問題。財政是國家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履行政府職能的物質基礎,“十一五”時期,財政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將更加復雜、挑戰將更加嚴峻。
1、財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促進協調發展任務更加艱巨
預計未來幾年內我市財政收支矛盾仍然較為突出。從收入方面看,我市財政收入要在連續多年高速增長的基礎上繼續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難度很大。“十一五”時期我國將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也會產生短期減收效應。非稅收入具有明顯的不確定性,也將對“十一五”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產生不利影響。
從支出方面看,近些年來,北京社會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發展中的不協調問題仍然很突出,主要反映在城鄉發展不均衡,城區和郊區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人均收入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差距明顯;社會事業發展和管理相對滯后;城鄉、區域、行業間收入差距偏大,一些涉及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各種危害首都安全穩定、影響和諧社會發展的因素依然存在,對財政投入的需求都呈明顯的上升趨勢。在保證農業、教育、科學、衛生、計劃生育等支出依法增長的基礎上,滿足奧運場館等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綜合整治、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保護等資金需求難度相當大。
另外,奧運會結束后在經濟增長速度、場館運行維護等方面將會產生什么樣的后奧運效應,其對財政收支的影響將會如何,都需要加以密切關注,及時制定對策。
2、均衡發展任重道遠,財政調控手段仍需增強
從財政收入的總體趨勢上看,全市及各區縣財政收入均保持快速增長,但由于地域、經濟實力等方面的差異,各區縣間財力差距較大,增長不均衡且波動較大,制約了區域均衡發展。同時,“十一五”時期是貫徹新修訂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落實各區縣功能定位的重要起步階段,必將產生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規范市與區縣政府的城市管理事權與財權,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強財政調控手段,這將是一項復雜的任務。
3、環境壓力不斷加劇,促進可持續發展任重道遠
一方面,在北京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同時,人口、環境資源等各種壓力仍在不斷加劇,實現“綠色奧運”,建設宜居城市,統籌人與自然關系的要求空前迫切。另一方面,我市均衡穩固的多支柱產業體系尚待形成,特別是第二產業中,支柱產業仍顯單一,抗風險能力弱,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粗放型增長方式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十一五”時期,財政政策和資金繼續支持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構建節約型社會的任務更加艱巨。
4、財政資金尚未實現高效運行,使用效益亟待提高
目前,由于政府職能轉變仍未到位,財政管理改革尚在進行當中,使得我市財政資金尚未實現高效運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突出表現在:財政支出“越位”現象仍然存在,財政支出順序需要調整;事業發展缺乏總體規劃,資金導向作用不明確;部分單位項目安排缺乏科學論證,資金的浪費和損失現象仍然存在;事業發展運行機制不盡科學,單純依靠財政投入推動事業發展的觀念仍較牢固;資產配置不合理,缺乏有效的開放共享機制。
三、“十一五”時期財政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奮斗目標
(一)指導思想
“十一五”時期,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的要求,加快公共財政體系建設,努力做大財政收入蛋糕,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穩步推進各項財政改革,堅持依法行政、科學理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切實發揮好財政職能作用,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為全面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提供有力的財政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公共性原則
按照“五個統籌”和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進一步合理界定公共財政的職責范圍,切實保證社會公共需要,同時注重向“三農”傾斜,向貧困地區傾斜,向困難群眾傾斜,不斷促進公共事業發展,提高社會公共服務水平,保障全體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
2、績效性原則
在不斷增加財政總量的基礎上,按照建立節約型社會的要求,更加注重存量調整和效率優先。樹立為民理財理念,將資金使用效益作為衡量財政工作的基本標準,不斷探索績效管理的新途徑。
3、規范性原則
要按照依法治國的要求,積極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制度建設,不斷提高財政工作的透明度,使財政工作在規范化的制度下運行。
(三)奮斗目標
“十一五”時期財政工作的奮斗目標是: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制度創新,進一步健全財政職能,堅持“一要吃飯,二要建設,三要科學發展”,加快構建調控有效、保障有力、運行安全、制度完善的公共財政體系,促進首都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財政保障能力繼續提高
要努力做大經濟和財政收入“蛋糕”。按照財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地區生產總值增長率的原則,2006年我市地方財政收入預計完成1029.8億元,2010年預計將達到1620.4億元,年均增長12%。財政支出按照量入為出、積極穩妥、收支平衡的原則,2006年我市財政支出預計完成1105.8億元,2010年預計將達到1560.9億元,年均增長9%(參見表3)。
2、財政調控能力逐年增強
加快政策、制度等財政調控手段的創新,積極探索創建政策目標清晰、調控方式有力、資金整合有效、引導作用明顯、政策配套協調的財政調控制度體系,全面增強財政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調控功能。
3、財政支出結構不斷優化
遵循公共財政原則,財政支出范圍更加合理、支出順序更為科學,有保有控、重在補短,能夠較好地落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公共服務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4、財政管理體制逐步完善
按照事權財權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級政府的事權范圍和支出責任,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的財政分配關系,規范轉移支付制度,使各級政府的公共服務水平更加均衡。
5、預算管理制度日趨規范
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績效評價等各項改革繼續深化,預算約束的功能得到加強,財政資金運行和管理的有效性進一步提高。
6、依法理財水平明顯提高
基本形成科學嚴密的財政立法程序,財政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之間相互配套,各項財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財政監督機制更加嚴密,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體系、理財工作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更加規范,財政工作更加透明,信息化手段更加有效,初步建立起對政府資金運行全過程、全方位的有效監督。
表3:北京市“十一五”時期財政收支預測情況表
單位:億元
年份 | 財政收入 | 財政支出 |
2006 | 1029.8 | 1105.8 |
2007 | 1153.4 | 1205.3 |
2008 | 1291.8 | 1313.8 |
2009 | 1446.8 | 1432.0 |
2010 | 1620.4 | 1560.9 |
合計 | 6542.2 | 6617.9 |
注:財政收入按年增長12%測算;財政支出(不含中央追加)按年增長9%測算。
四、“十一五”時期財政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做大財政收入蛋糕,為首都發展提供財力保障
1、支持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壯大首都經濟實力
以有效的財稅政策支持經濟發展。政府投資要在繼續保持投資適度增長的基礎上,著重優化投資結構,引導全社會投資向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等符合首都發展要求的產業領域轉移,增強經濟持續發展能力。
(1)支持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經濟發展后勁。進一步完善支持工業重點項目和商業流通發展項目財政資金管理辦法,重點支持對經濟結構調整帶動作用大、產業綜合競爭能力強、產業關聯度高的重大產業項目。通過優惠政策或貼息補貼等方式鼓勵企業增加對科技的投入,不斷拓寬科技資金渠道,積極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的全社會科技投入體系。加大對戰略高科技領域研發工作的投入,支持能夠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并產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研項目,支持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新型產學研體系建設。鼓勵采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等。支持商業重大調整項目的實施,資金重點用于加強流通經濟安全及市場體系建設、完善便民服務體系、發展特色商業等方面,推動我市商業流通現代化的進程。
(2)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一是制定服務平臺、技術進步、信用擔保、清潔生產等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完善財政扶持政策。重點支持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信用擔保、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創新和產業技術成果轉化及中小型流通企業促進創業和社會就業項目等。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專項資金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項目,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確保專項資金的規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二是進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加大對中小企業投融資擔保體系的投入力度。規范對政府出資擔保機構的監管,完善對政府出資擔保機構的貸償項目的補償機制,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加強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管理,防范和控制擔保風險。
(3)大力推進企業改革。要積極研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相關規定,支持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積極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和壟斷行業改革,做好國有企業依法關閉破產和集體企業改制中的產權界定等工作。在財力許可的范圍內,支持國有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逐步完善穩定安撫困難企業的救濟體系。完善促進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支持體系和中介服務體系,鼓勵企業自主創新行為。優化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擴大外商投資規模,提高外商投資利用水平,優化外商投資結構,引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入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高端產業。認真清理限制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消除制約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財務信息體系,積極研究和探索建立企業財務預警機制,在條件成熟時先在個別試點企業試行。
(4)提高外資利用效益。“十一五”期間,我市繼續加強對外合作,不斷開拓與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合作的新領域,著力于提高利用外資的效益。在對外合作和利用外資方面實現四個轉變:要從資金合作向資金合作與知識合作并重轉變,從重點發揮借款國作用向發揮借款國與股東國作用并重轉變;要從直接引入資金向直接引入資金與整合內部資源和創造良好投資環境并重轉變。今后利用貸款資金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繼續堅持公共財政的方向,用于支持首都發展的薄弱環節,重點解決實現“五個統籌”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要探索貸款資金與預算資金整合的新途徑,充分動員國內外資源支持我市經濟發展。
2、繼續落實稅收政策,增強稅收調控功能
“十一五”時期,我市將繼續貫徹落實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穩步推進各項稅制改革,科學規范稅政管理,研究制定符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稅收政策。按照國家關于增值稅轉型、企業所得稅法兩法合并、修訂車船稅暫行條例、對外商投資企業恢復征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完善其它流轉稅、個人所得稅和地方稅等重大稅制改革措施的出臺情況,及時制定我市具體實施辦法。積極參與房地產稅(物業稅)稅制改革。擴大房地產稅模擬評稅試點工作,為制定政策提供數據支持和改革設想。根據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稅收政策,增強稅收調控功能。繼續做好奧運稅收協調工作。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出臺的奧運稅收政策,完善相關辦法,并積極爭取新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奧運會的順利籌辦和成功舉辦。強化稅收征管,嚴格執行依法治稅。
充分利用中央賦予的稅政管理權限,結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的實際,及時調整稅收政策;根據實際提出支持我市產業和企業發展、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政策。
3、加強非稅收入管理,規范政府收入體系
推動非稅收入改革,充分挖掘非稅收入潛力。“十一五”時期,要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要求,在依法籌集的基礎上,努力挖掘非稅收入潛力。強化政府非稅收入預算管理。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繼續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分步納入預算管理。編制綜合財政預算,統籌安排政府稅收和非稅收入。一是從嚴審批管理收費基金,合理控制收費基金規模。二是完善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政策,防止國有資源(資產)收入流失。三是加強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管理,維護國有資本權益。四是加強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五是規范罰沒、捐贈等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確保政府非稅收入應收盡收。
(二)完善財政管理體制,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隨著首都經濟社會的發展與各項改革的日益深化,體制運行不斷面臨新形勢,需要解決新問題。市委九屆八次、九屆九次全會均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市與區縣財政體制。在核定區縣基本需求的基礎上,綜合運用調整存量、讓渡增量、轉移支付、規范管理等方式,進一步完善市與區縣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1、增加區縣公共事業發展補助,提高公共財政保障能力
為進一步促進區縣協調發展,對公共事業發展財力相對薄弱的區縣予以補助,并隨經濟社會發展和市財力情況逐步提高對區縣的補助程度,提高區縣公共財政保障能力。
2、拓展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提升構建和諧社會能力
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公共財政保障范圍進一步向基層延伸,健全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保證鄉鎮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建立基層公益事業專項補助。建立農村社會事業專項補助,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3、加大專項轉移支付力度,落實區縣功能定位
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建立解危排險專項資金。加大南城轉移支付,增加城鄉建設補助。建立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對“城中村”及市政重點項目給予專項補助;對奧運場館周邊道路拆遷予以專項補助;建立生態保護專項資金,支持山區搬遷、生態林建設、水源地生態保護和山區環境綜合整治。完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管理辦法,支持開發區做大做強。
4、完善獎勵調節機制,調動區縣增收節支的積極性
將收入增量進一步向區縣傾斜。落實財政部關于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的精神,建立精簡機構和人員獎勵機制。
5、規范部門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通過市級部門預算增加專項資金支持區縣發展。繼續加大投入,重點用于基礎設施建設、農林水利、教科文衛等方面,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為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市對區縣專項補助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
6、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
7、嚴格鄉街財政財務管理
建立“保障基本需求、提高調控能力、規范轉移支付、促進健康發展”的區鄉財政管理體制。
(三)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積極發揮財政政策和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按照中央“十一五”規劃建議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和要求,支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1、促進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發展
一是加強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二是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支持農業結構調整,扶持種植業、養殖業發展,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益;三是加強扶持農業安全食品生產,提高標準化建設;四是引導多種所有制、多種經營方式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促進農業產業化建設,本著“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引導農口企業轉變生產方式,實現資源和能源利用的低投入、低排放、高效率,通過支持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積極為農民提供科技、良種、市場和就業信息等服務;五是加強對農業科技的支持力度,提高農業科技水平;六是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機制,提高農業的抗風險能力;七是通過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全面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八是加強對養殖區的污染防治、環境治理和水源保護。
2、支持農村第二、三產業的發展
引導各區縣結合自身資源優勢、技術優勢和區位優勢,發展能夠帶動當地農民就業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農產品加工業。支持實用技術的研發和推廣。鼓勵農民發展第二、三產業的自主創業。繼續扶持農民培訓工作,加快農民非農就業步伐。
3、支持和諧村鎮的建設
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因地制宜地實施舊村改造,繼續扶持一批舊村改造試點示范項目和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大對農村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農村改廁等農村基礎建設的投入,推動農村沼氣、太陽能和風能等綠色、生態能源技術,發展適合我市郊區農村特點的能源,推進我市郊區的城市化進程。
4、進一步深化農村稅費改革
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鞏固改革成果。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整合事業站所,精簡機構人員,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改革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科學核定鄉鎮基本需求,保障組織機構正常運轉和公益性事業發展支出。加強鄉鎮財政管理,規范鄉鎮收支行為,確保政策落實。防范和化解鄉鎮債務風險,促進鄉鎮經濟健康發展。
5、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
明確區縣、鄉鎮兩級財權和事權,充分發揮農村基層民主在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中的作用,使農村公共事業發展的優先順序符合廣大農民的需求。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公共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的投入,將農村的社會事業逐步融入到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格局當中,逐步縮小城鄉公共服務差距。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1、繼續加大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重點建設項目資金需要。繼續加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優化投資結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在保證落實預算資金的前提下,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基礎設施費等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統籌安排好存量資金。繼續支持住房改革,加大廉租房建設。同時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
2、支持城市公用事業發展
(1)按照“事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實現事權財權相統一,充分調動區縣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增強企業自主發展的主動性和能動性。
(2)按照“增量改革、存量試點”的思路,采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方式,積極推進公用事業相關領域的改革。
(3)完善公用企業在調整時期的財政扶助政策,推動價格基本理順的行業退出補貼范圍,加快市場化進程。繼續細化補貼標準核定,規范公用項目補貼預算管理。研究與軌道交通建設投融資改革模式相適應的運營補貼模式。推動公交、地鐵、供熱等公用事業改革。
3、加大交通和事故隱患等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
理順市與區縣在道路交通設施維護方面的事權,按照“費隨事走”的原則,將相關資金下放到區縣。確保交通重點治理項目的資金投入,加大對發展帶交通建設的投入力度,優化完善中心城路網體系,完善路網微循環系統。完善交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對交通重點治理項目庫的滾動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市政府“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的總體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安全隱患治理、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等工作,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裝備水平,確保重大生產安全隱患整治項目的順利實施,維護首都安全穩定。
(五)增加社會公共事業投入,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1、促進教育事業發展
“十一五”期間,市區縣兩級政府要明確支出責任,保證義務教育的投入。在確保教育投入依法增長的基礎上,調整結構,重點向郊區傾斜、向農村義務教育傾斜、向基礎薄弱區縣及學校以及困難群體傾斜。重點支持農村義務教育中急需的、突出的、薄弱問題和環節。其中市本級在保證教育經費依法增長的前提下,新增教育經費用于區縣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重點用于農村中小學改善辦學條件,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化發展。
大力推進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提高首都高等教育的競爭力和貢獻力。繼續推進市屬市管高校、中專學校、直屬事業單位全面系統地進行基礎設施的改造和建設,更新教學、實驗儀器設備,改善教學設施和辦學條件。支持建設高校重點學科、特色學科、科技創新基地和大學科技園,優化學科專業結構,重點建設一批骨干專業、精品課程和精品教材。鼓勵高校與企業聯合創辦經濟實體、建立實驗室或研發中心,推動高校融入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大力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充分利用中央學校教育科研資源優勢,實施北京市屬學校與中央在京高校共建,加強教育的對外交流和合作。支持良鄉高教園區建設、奧運行動計劃。積極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支持和引導民辦教育發展。建立高校撥款咨詢委員會,提高高等教育經費投入的科學性。
繼續加大對貧困生的救助力度。落實并完善對家庭困難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助學體系,完善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制度,繼續落實對貧困學生發放物價補貼的政策。
2、促進科技事業發展
從投入、機制、政策等方面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支持力度,促進首都率先成為創新型城市。繼續加大財政科技經費投入的力度。一是繼續依法保障我市科技經費的穩定增長。二是重視行業和科研機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建立穩定支持科研機構創新活動的科技投入機制。三是結合科技管理體制改革進程和財力情況,加大對公益性科研機構經費的支持力度。
在依法保證增加科技經費投入的同時,重點保障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性技術攻關、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和科學普及的投入;加大對農業科研經費的資助;加大對安全生產科研經費的投入;鼓勵扶持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加快以孵化高技術中小企業為目的的科技園孵化器建設;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開發、技術推廣;對社會科學領域的重點課題項目給予大力支持。
建立科技經費管理的協調機制,加強科技經費的合理配置,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財政科技經費的績效評價體系,健全相應的評估和監督管理機制。
制定和完善科技經費管理制度,強化制度約束,對于適應實施課題制管理的,繼續完善和加強管理,結合清理現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制定統一的課題制經費管理辦法、課題經費預算評審評估準則。繼續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和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提高資源共享程度,合理配置科技資源。
3、加大對衛生事業投入的力度
強化政府在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領域的職責,加大對衛生的投入力度,在確保依法增長的基礎上,調整衛生支出結構,重點向公共衛生傾斜,向農村傾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支持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重點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治體系、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公共衛生信息體系建設,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增加投入,健全體系,改革體制,整合資源,城鄉兼顧,重在農村”的總體要求,全面促進首都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
(2)推進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按照首都總體規劃和城市功能定位,合理布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大型綜合醫療機構、專科醫院與社區衛生組織雙向轉診關系,為合理分流病人,實現“大病進醫院,小病在社區”奠定基礎,努力實現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
(3)在保證市級衛生支出依法增長的前提下,每年新增的衛生經費70%以上用于農村,繼續加大對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設備購置和基層衛生人才培養的投入力度,研究農村衛生投入的有效補助政策,促使有條件區縣的鄉鎮衛生院從職能上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換,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完善基層衛生四級網絡。指導區縣在加大本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硬件投入的同時,注重基層衛生人才的培養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運行和管理機制的研究,使市、區投入發揮最大效益。
4、加大對文化、體育、計生、文物等事業的投入
加大基層文化投入,在保證市本級經費投入依法增長的前提下,新增文化經費用于區縣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制定新的基層文化建設規劃,進一步加大文化經費向基層,重點是向農村、城市低收入者和流動人口的傾斜力度,加強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建設,支持文化進農村、進社區,保護民族民間文化,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構建和諧的社會環境。積極推動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對文化宣傳單位,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以及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實行配套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監督管理,整合文化資源,優化發展環境,進一步繁榮和規范文化市場,初步形成一個門類齊全、結構合理、供需關系平衡、政府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與全國文化中心地位和功能相適應的首都文化市場體系。建立基層文化項目庫,對項目實行滾動管理,實現事業發展目標與財政預算編制的有效銜接。
加強對公益性體育設施的資金投入,加強對城市文化廣場、公園、社區健身中心、鄉(鎮)文化站的體育設施建設,以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多元化滿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推動群眾體育發展。加大訓練基地建設的投入,進一步加強后備人才梯隊建設,根據市、區縣后備人才重點項目布局,進行有針對性的投入。
繼續加大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的投入,加強計劃生育宣傳、藥具、技術服務三站建設,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持制度,繼續實施計劃生育“三結合”貼息貸款項目,引導和帶動更多的農村育齡群眾轉變生育觀念,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繼續加大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投入。研究和制定鼓勵、扶持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政策,支持博物館設施的完善和改造陳列、展覽。保護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古都風貌,全面提升文物博物事業的發展水平。
5、支持政法事業發展
“十一五”期間,除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的正常增長外,要增加專項經費投入,保證行政政法事業的發展。以火災預防、撲救、搶險救援體系建設為重點,加強公安消防系統建設,以改善辦公條件和業務裝備為重點,提高檢察院、法院系統執法條件規范化、經費保障標準化水平。重點加大對法律援助、社區矯正、辦公自動化建設等工作投入,支持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司法事業的發展。支持國防建設,為我市的國防動員工作做好資金保障。扶持我市少數民族地區的文化、衛生、教育、體育等事業的發展,支持統戰和民族事業的發展。支持各綜合經濟部門的信息化網絡建設和維護,改進并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提高綜合經濟部門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6、積極穩妥地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管理
推動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制定財政對事業單位的扶持政策,合理界定財政供給范圍,明確財政供給重點,發揮財政政策的資金導向作用。確保對基礎教育、基礎科研、公共文化設施的資金投入。對經營性事業單位,根據改革進程,逐步調整財政政策,使其最終走向市場,把財政投入逐步引導到實現社會公正和公平的目標上來。
“十一五”時期,重點抓好文化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轉變文化事業的財政投入方式。設立文化體制改革扶持專項經費,為改革支付必要的成本,減少改制企業發展中的阻力。建立文化資金良性投入運行機制,對藝術資金進行整合,采取委托、補貼、貼息、獎勵等多種財政投入模式面向全社會,以政府財政資金的扶持,引導和帶動社會力量參與投入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使財政資金真正實現從“養單位”為主向“做項目”為主的轉變。以事業單位改革為契機,循序推進資源整合,盤活事業單位資產,最大程度地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充分發揮國家大劇院、首都博物館等重點文化設施在推進首都文化事業發展中的作用。
著力扶持和發展面向基層的公益性文化事業,豐富和活躍市民文化生活。著力扶持和發展原創新文化和優秀民族文化,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抓住奧運機遇,著力扶持對外文化交流,開拓國際文化市場,擴大北京的國家影響。加強對轉制單位財務、資產的監督。采取單位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內部財務監督為主,外部財務監督為輔的原則,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在轉制過程中,按照國家法律和政策法規,做好資產審計、評估,確保資產不流失。
(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切實維護社保對象權益
“十一五”期間,我市財政社會保障工作的重點是,以廣大社保對象根本利益為重,繼續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事業的投入力度,支持完善城鎮養老、失業和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建立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的長效機制,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構建功能完善的公共衛生體系,健全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機制,提高資金運行的規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進一步推動各項社保事業快速、健康發展。
1、繼續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
根據財力可能,市本級逐步提高社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例,同時指導區縣同步跟進,以實現“保發放”為目標,確保各類社會保障對象按時足額的領取各項補助,為經濟改革和結構調整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本著由市及區縣多方共同籌集的方式,著手建立我市社會保障風險準備金,應對社保基金支付風險。
2、進一步改革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政策
(1)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積累保障以及家庭養老相結合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從嚴控制提前退休,加強資格認證,嚴格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2)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適時調整醫療保險政策,合理確定并適時調整醫療保險籌資及報銷比例,完善醫療費用分擔機制,不斷規范醫療行為,堵塞管理漏洞,減少浪費,有效控制醫療費不合理增長,提高保險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醫療保險的監督管理,探索病例組合付費方式,優化付費方式,健全醫療機構考核獎懲辦法。
(3)完善失業保險制度。貫徹政府就業扶持與市場自由擇業相結合的原則。積極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加強再就業培訓,鼓勵失業者自謀職業。加大對“4050”人員就業援助力度,促進其順利就業。加強失業職工的求職管理,增加失業者的求職責任。
(4)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快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為基礎,專項救助相配套,應急救助、社會互助為補充的綜合性、多層次的社會救助體系,大力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完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醫療、教育、住房、災害、司法、就業、流浪乞討等專項救助和應急救助制度,大力開展社會互助,并使各種救助項目有機銜接、相互協調,建立起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問題的長效機制。繼續加大對社會福利事業的投入,支持開展社會互助和社會服務,逐步提高老年人、殘疾人和孤殘兒童的福利服務和保障水平。有針對性地對困難群眾進行扶持和幫助。細化分類救助制度,實施積極的就業援助。健全社會監督和評價機制,加強對社會救助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安全。實施稅務征收殘疾人保障金工作,規范殘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與使用,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實現2010年“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5)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政策。指導區縣采取“分類救助”辦法,對保障對象進行細化分類,并制定出與之相應的低保標準,從而實現應保盡保,特別是解決低保對象中最需要保障的困難群體的生活困難問題。進一步完善我市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切實維護農民權益。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制度,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系建設,健全管理、經辦機構服務能力和運行機制,完善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籌集、管理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認真落實農民參合補助資金,進一步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報銷政策,提高農民受益率,并加強新農合基金的管理與監督。
(七)加大生態環保力度,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1、支持建設節約型社會
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和資金杠桿效應,財政部門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研究、技術推廣、宣傳培訓等,支持企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消耗少、污染少、效益高的企業的發展,支持能源的綜合利用,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各種自然資源。加大對節水、集水綠地建設、中水利用的投入,緩解北京水資源緊張狀況。
嚴格控制政府行政成本,堅持勤儉節約的理財原則,大力壓縮一般性開支,強化公用經費實物定額管理,制止鋪張浪費。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2、加快生態環境治理
確保在2008年實現“綠色奧運”目標,2010年城市環境質量按功能區劃基本達到國家標準。繼續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以大氣污染防治為重點,全面抓好水、噪聲、固體廢物、輻射等領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生態保護與建設,落實奧運期間環境安全保障措施,提高環境污染監控能力,消除污染隱患,鼓勵全社會參與環境事務。繼續安排用好大氣污染治理資金,推動對煤煙型污染、機動車尾氣污染、揚塵污染等的治理。合理安排排污費專項資金,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補助力度。
3、支持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安排用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資金,進一步完善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資金的財政補助政策,確保整治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和設施、集中公共綠地建設、老小區改造和城中村整治、第一道城市綠化隔離地區公園環建設、公園及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改善首都生活環境,創建“生態園林城市”。
4、努力建立環境保護政策機制
積極向中央爭取有利于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節約型城市的稅收政策,并在權限內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大力支持廢物再利用等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企業發展,對于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材料進行生產的,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實行稅收優惠政策。關稅優惠政策繼續將向節能、環保產品的生產、開發方面予以傾斜。完善生態林補償機制,強化對自然保護區建設、管護和生態恢復用資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在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的同時,建立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渠道,吸引和鼓勵其他投資主體的參與。
(八)深化各項財政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十一五”時期,要按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的“改革預算編制制度,完善預算編制、執行的制衡機制”,“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加快財政預算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建立科學的預算管理機制。
1、深化部門預算改革
(1)完善預算決策機制。改進和規范財政與預算單位分配關系,強化部門在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的責任。財政部門提前確定年度財政政策要點、預算安排的結構、財政增長規模等。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能、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預算框架,科學合理地提出各項支出需求,制定滾動項目計劃,并把經費需求落實到各個具體項目,充分發揮各部門在編制部門預算中的主導作用。
(2)探索全口徑預算管理方式,編好包括預算內、預算外、政府性基金等在內的財政綜合預算,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要將部門和單位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財政性資金在內的各項收入以及相應的支出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進行統一管理,統籌安排,統一編制綜合財政預算。
(3)進一步完善定額標準體系,強化基本支出預算管理。加強公用經費實物定額管理,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組織實物定額的測算和確定,建立公共資源配置標準,以及分行業的事業單位定額,提高基本支出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規范性。逐步建立事業單位資產實物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機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分類、動態數據庫,借助計算機和網絡管理系統,將資產的運行管理與預算編制的費用核定緊密聯系起來。
(4)繼續推進大額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改革,加大項目庫的建設力度。逐步實現項目的滾動管理。項目管理工作要向前延伸到部門的預算編制準備階段,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要與部門中長期計劃相結合,要在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內,對項目安排進行長期統籌規劃,結合各預算年度的政策重點和部門工作重點,合理運籌、安排年度項目,在一個周期內實現項目的擇優安排。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輕重緩急排序后順序納入備選項目庫。對預算金額較大、專業技術比較復雜的項目,在納入備選項目庫之前,先由財政或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審、評估。
(5)加強財政撥款結余資金管理。在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要根據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情況,統籌安排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在預算執行中,需要追加預算支出的優先考慮用結余資金予以安排,減少資金沉淀,實現提高財政資金利用效率的目標。對不同類型的結余資金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對基本支出結余和項目支出專項結余,采取審核備案管理;對項目支出凈結余,采取審批管理;其中,重點是加強對部門凈結余資金的管理。通過規范結余資金管理,優化財政資源配置,切實提高預算資金配置和使用效率,實現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的目標。
(6)加強基礎工作。健全預算管理系統,統籌管理預算基礎信息、專項支出項目庫、預算編制審查、預算指標管理、預算執行監測分析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人員資料數據庫和政策資料數據庫,健全市級人員支出預算編制系統、預算指標管理系統。嚴格規范撥款程序,及時反映預算指標的變動情況,提高資金的調撥效率。
(7)積極探索以結果導向為目標的績效預算體系。通過制定公共支出的績效目標,強化政府部門的責任和效率,促使政府部門按照成本效益原則優化配置資源,逐步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實現對財政資金從注重資金投入的管理轉向注重對支出效果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有效性。
2、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制定并不斷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和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管理辦法、配套辦法和補充規定,修改完善并整合國庫集中收付信息系統,力爭使所有的財政性資金都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運行。
一方面要深化我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進一步擴大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資金范圍,將預算外資金、大額專項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改革范圍;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行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改革,要按照既有利于及時足額征收、方便繳款人,又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則,確定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方式,實現非稅收入由繳款人(單位)通過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保證財政收入及時足額入庫。加大對區縣改革指導力度,在各區縣全面推行國庫收付制度改革并擴大區縣改革單位數量。
3、加大政府采購改革力度
(1)穩步擴大政府采購規模。擴大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合理制定采購限額標準,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制度,將應當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全部納入政府采購預算。2010年全市政府采購規模力爭達到170億元,政府采購支出占一般預算支出的比重力爭達到12%。
(2)繼續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堅持以公開招標為主要采購方式,實行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的組織形式,嚴格遵循政府采購程序,硬化對政府采購活動的法律約束。建立健全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反饋和監督考核機制,實現優勝劣汰。完善政府采購監督體系,增強政府采購透明度。
(3)不斷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完善采購運行規程,整合采購程序。創新政府采購方式,將公務用車“一站式”的做法逐步向其他商品推開。完善協議供貨制度,促進市級和區縣定點供應商的資源共享,形成規模效益。逐步推行電子采購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4)逐步拓寬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積極利用政府采購的規模優勢和導向作用,逐步將政府辦實事項目、教育、衛生等納入政府采購的范圍,發揮政府采購的宏觀調控職能,促進環境保護,支持民族產業的發展。
4、推進績效評價制度改革
按照公共財政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把績效管理理念與方法引入財政支出管理,按照統一規劃、分布實施的原則,逐步建立起與公共財政相適應、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核心、以實現績效預算為目標的科學的、規范的公共支出績效評價體系。
進一步修訂《北京市事業單位績效考評管理辦法》,制定反映行業特點的、指標更加細致的考評指標體系,以提高考評指標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針對性。要重視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基礎工作,加強績效考評業務培訓,培養過硬的專業隊伍,建立績效考評專家庫,實施動態管理,定期更新,尤其要建立專家淘汰機制。要加強績效考評結果的應用,針對考評中所反映出來的預算管理問題,要進行及時整改。要將績效考評列入常規性工作,并嘗試探索績效預算新模式,將考評結果與財政預算安排掛鉤,逐步實現績效預算的目標。通過建立項目預算安排與項目執行效果評價有機聯系的績效評價機制,切實提高預算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5、加強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
“十一五”時期我市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要遵循以下目標: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要求的,有健全的事業資產管理法律制度體系和完善的事業資產管理體制保障,有先進的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支持,資產產權清晰、資產配置科學、資產使用合理、資產處置規范、資產監督公正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新模式。具體要做到:一是要按照建立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目標模式的要求,根據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循序漸進地制定不同層次的事業資產管理辦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法律制度體系。二是全面開展事業單位清產核資,為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提供基礎數據。三是要結合“金財”工程,建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四是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及相關定額,為科學核定事業單位有關資產預算提供依據。五是要認真研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評價方法、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的評價結果,作為財政部門安排事業單位預算的參考依據,以及對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業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事業資產實行績效管理。
6、加強政府債務管理
(1)抓好主權外債貸款項目的借、用、還各環節的管理工作,把好項目審核關,加強對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使用的全過程管理,提高貸后管理質量。抓好貸款資金管理的基礎工作,動態掌握地方債務情況。積極指導項目借款人采取適當措施對外債進行風險管理。
(2)研究制訂政府債務管理辦法,建立我市財政債務風險統計監測指標預警系統,逐步實現政府債務的有效監測。
(3)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做好地方銀行存款保險、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和保險保障基金設立的監管工作,研究建立農業保險特別是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風險防范機制。加強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積極支持地方金融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促進金融企業發展,積極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財政法制建設
“十一五”時期要基本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比較完備的財政法規制度體系,規范財政立法程序,提高財政立法層次和質量,實現財政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之間相互配套,各項財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財政執法管理行為規范、制度完善。為建設法治財政打下堅實基礎。
1、加強財政法規體系建設
積極提出財政立法建議,重視財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和實施,規范程序、提高質量。制定和完善預算管理、非稅收入管理、國庫管理、政府采購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財政內部控制與監督、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注冊會計師行業和資產評估行業管理等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財政規范性文件立項、修改、廢止和清理制度,健全財政決策機制。
2、依法規范權限和程序,健全財政管理內部工作規程
完善國家賠償費用預算與財務管理制度,落實財政執法責任制,健全財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財政執法行為檢查考核制度。完善財政管理內部控制與監督制度和機制。
(二)建立健全財政監督機制
“十一五”時期要構建完善的財政監督機制,初步建立起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緊密銜接、相互制衡的財政監督管理運行體系,實現對財政資金運行全過程的科學、有效的監督。
在“十一五”前期,研究充實財政監督的職責與內容,推進財政監督融入財政管理和財政改革的進程,強化財政部門內部制約機制,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探索實施財政資金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監督,不斷提高監督工作質量和成效。
要促進監督方式從集中性、臨時性的事后檢查逐步向事前審核、事中監控與事后專項檢查相結合轉變,監督手段從單一的進點看賬檢查逐步向信息化、科學化方向發展。探索建立日常收入監管機制,確保本級財政收入扎實穩定的增長;配合財政改革和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預算資金安全性、有效性監督,促進績效監督環境基礎的完善;繼續加強對市追加區縣專項資金的跟蹤問效,規范市區轉移支付行為;實行內外檢查、上下檢查相結合,探索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科學規范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大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的監管力度。
夯實監督檢查基礎工作。完善監督檢查行為規范、監督檢查程序規范、監督檢查文書規范,健全檢查審理、案件移送、案卷制作、回訪調查等相關制度;豐富“財政監督共享資源”,健全財政監督法規政策庫、檢查要點庫、典型案例庫;加快財政監督信息化進程,推廣財政檢查軟件,連接并有效利用財政業務信息系統,實現設計上有接口、培訓上有安排、瀏覽上有權限、運行上有監控;加強財政監督隊伍建設,全方位提高財政監督工作者的學習創新能力、科學監督能力、依法監督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加強內外溝通與協調,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檢查成果的利用水平。
(三)增強財政信息化保障
“十一五”期間,要建成覆蓋所有財政核心業務的財政綜合業務管理系統和覆蓋全市各級政府財政管理部門、財政資金使用部門和支撐各項財政改革、符合公共財政基本框架的財政管理信息網絡。
以金財工程系統整合與建設為主線,建成覆蓋全市、影響縱深廣、資金流巨大的大型電子政務系統;加強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安全建設;通過對預算編審系統、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等核心財政業務系統的開發和應用,為加強財政管理和深化財政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建設縱向連接各級財政部門的廣域網和橫向以各級財政部門為中心連接同級各預算單位、國庫、銀行、稅務等相關職能部門城域網。
(四)加強會計管理工作
繼續推進會計標準建設,做好新會計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研究政府會計改革,為完善預算管理提供會計技術支持。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行政管理,努力改善行業職業環境,嚴把市場準入的門檻,加快注冊會計師行政監管網絡建設,促進注冊會計師事業健康發展。繼續推進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機制,進一步規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提高財會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推出會計從業資格“凡證必考”制度,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完善會計人員個人誠信檔案,嚴格履行政府監管職能,實現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由強制性向服務型過渡。繼續推進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建設,繼續整頓會計秩序。
(五)提升團隊素質
“十一五”時期,圍繞提高財政干部素質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大對財政干部的理論和業務培訓力度,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果。嚴格執行財政綜合考評辦法,增強干部自律意識,廉正勤政,提高對外服務質量。加強對區縣、鄉鎮財政部門的業務指導,提高基層財政部門的管理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