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持續優化本市營商環境的統一部署,落實好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發改法規〔2021〕24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營造高效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鞏固和深化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成果
(一)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果。2019年以來,根據國家工作部署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開展了全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組織各區、各有關部門對招標投標法規政策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廣泛征集損害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大力開展隨機抽查和重點核查,嚴肅查處破壞公平競爭的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專項整治,規則制度更加明晰,市場秩序不斷規范,不同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形成。雖然前期專項整治成效顯著,但應當看到當前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與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相比,與廣大市場主體期盼相比,仍存在薄弱環節。各部門、各區在鞏固和深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成果基礎上,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嚴格規范招標投標制度規則制定活動
(二)認真落實文件制發程序要求。各部門制定有關招標投標制度規則,要嚴格落實營商環境改革要求,認真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查,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機制。
(三)強化保障制度規則合法、合理。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和命令依據的,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不得設定證明事項,不得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四)抓好制度規則統籌協調。新出臺制度規則前,要認真評估必要性,現有文件可以解決或者修改后可以解決有關問題的,不再出臺新文件;對此前發布的文件要全面梳理,對同一事項有多個規定的,根據情況作出合并、銜接、替代、廢止等處理。各部門制定招標投標制度規則、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制度規則,要建立征求發展改革部門和上一級主管部門意見機制,確保符合上位法規定,維護制度規則統一。
三、加大招標投標制度規則清理整合力度
(五)開展制度文件清理工作。各部門、各區按照國家招標投標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做好相關制度文件的修訂和清理工作;對除少數調整政府內部行為的文件外,各部門、各區要按照應減盡減、能統則統的原則,對本市招標投標制度規則類文件實行總量控制和增減掛鉤,避免邊清邊增;加大招標投標制度規則整合力度,各區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招標投標制度文件。
(六)做好政策文件公開工作。各部門、各區分別開展本領域、本區招標投標文件清理工作,于2021年9月初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清理整合后保留的招標投標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并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各部門門戶網站專欄公布市、區兩級保留的文件目錄及全文(或網址鏈接),實行動態更新調整,方便市場主體查閱,未列入目錄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監管依據。
四、全面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監管
(七)加快完成制度機制建設。各部門、各區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招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建設,并抄送市發展改革委。在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方面,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模式,緊盯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定標、異議答復、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招標代理等關鍵環節、載體,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要合理確定抽查對象、比例、頻次,向社會公布后執行;對問題易發多發環節以及發生過違法違規行為的主體,可采取增加抽查頻次、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重點監管。
(八)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2021年10月底,各部門、各區要完成首批次隨機抽查,將抽查檢查結果通過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網站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處罰結果同步歸集至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和“信用北京”。
五、暢通招標投標異議、投訴渠道
(九)強化行業指導督促。各部門、各區要指導督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人在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公布接收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依法及時答復和處理有關主體依法提出的異議。要結合全面推行電子招標投標,2021年10月底前實現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均可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在線提出異議和作出答復。
(十)拓寬投訴受理、處理渠道。進一步健全投訴處理機制,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依法及時對投訴進行受理、調查和處理,并網上公開行政處罰決定;2021年10月底前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實現在線受理投訴并作出處理決定。
六、建立營商環境問題和意見建議常態化征集機制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家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征集平臺轉辦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以及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意見建議征集欄目收集的意見建議,及時轉辦各區、各相關部門。各區、各部門收到線索后五個工作日內回應,并按照國家督辦要求落實相關工作,形成部門、市區整治合力,不斷改進管理、提升服務。
七、落實主體責任
各部門、各區要充分認識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長期性、艱巨性,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著力健全長效機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實為不同所有制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強化協同配合,形成部門合力。市級部門要加強對區級相關部門指導監督,層層傳導壓力,對存在問題的區,建立約談、發函、通報機制,推動思想認識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問題整改到位。對突出違法問題或工作不落實問題,市發展改革委將適時報告市政府,各區存在問題的將通報各區人民政府,典型問題向社會公開曝光。
各部門、各區落實本通知過程中作出的整體部署、各專項部署、階段性進展和成果,創新性做法和成效、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指導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各區工作過程中反映的問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2021年7月22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