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商請核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人社事業函〔2021〕20號)收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現將你局所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向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收取的考試費及有關事宜函復如下:
一、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收費編碼155004061),每人每科69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19元)。
二、上述收費收入管理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你局及你局所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應按規定在本單位網站和服務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單位主管部門的監督電話和價格監督電話等,接受市場監管、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四、本函自印發之日起試行2年。
專此函復。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21年4月2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