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市非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情況,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調整為87.4元/吉焦(含稅);自2021年3月16日起調整為78.1元/吉焦(含稅)。
二、各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相關價格規定,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19〕1546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階段性調整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20〕445號)自2020年11月15日起廢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5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