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7〕1171號)和《北京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京發改規〔2018〕4號)相關規定,為推進天然氣行業市場化改革,經市政府同意,現就2019-2021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9-2021年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不含購氣損耗)自2019年5月1日執行,具體價格見附件。
二、城鎮燃氣企業按照規定的分類配氣價格標準和購氣損耗,向直接與上游供氣企業購氣的大用戶或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非居民分類用戶收取管網配送費用;對其他非居民用戶仍執行政府制定的非居民銷售氣價。
三、各城鎮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相關價格規定,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附件:2019-2021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1日
附件
2019-2021年本市管道天然氣
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
|
用氣類別 |
配氣價格 |
發電用氣 |
0.34 |
供暖、制冷用氣 |
0.46 |
工商業用氣 |
0.79 |
2.購氣損耗=購氣價格/(1-供銷差率)–購氣價格;
3.供銷差率按不高于4.5%計算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