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191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本市輸配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2017-2019年北京電網輸配電價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戶電度電價每千瓦時降低4.29分。調后具體標準見附件。
二、電網企業應嚴格執行規定的輸配電價標準,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約束成本,提高服務水平;按年度向市價格主管部門報送當年輸配電價執行情況、電網建設投資完成情況、收入與成本變化情況等信息。
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輸配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發改〔2018〕1557號)自2018年9月1日起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2017-2019年北京電網輸配電價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8月31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