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社保局,各有關醫療機構:
為順利推進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保證醫療機構準確落實價格政策,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滿足患者醫療需求,經研究,現就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規范調整床位費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京發改〔2017〕323號)文件中部分價格問題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護士上門服務”價格標準為主管護師20元/次,護師、護士10元/次。在“普通醫師出診費”項目下維護項目編碼,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類別均為丙類。
二、“PET腫瘤全身斷層顯像”和“PET/CT腫瘤全身顯像”包含頭部顯像,價格標準為7000元/次。無需進行頭部顯像的,按照5500元/次收取,該政策分別在“PET腫瘤全身斷層顯像”和“PET/CT腫瘤全身顯像”項目下維護項目編碼,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類別均為丙類。
三、“腸管置管術”參照“胃管置管術”價格收取,計價單位、除外內容參照“胃管置管術”執行,并在此項目下維護項目編碼,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類別同“胃管置管術”。
四、CT增強掃描后需要進行多期掃描的,按照第二期起加收不超過40元的標準收取,且無論多少期掃描僅能加收一次。CT三維成像項目不再執行多期掃描加收政策。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類別維持不變。
五、計價單位為“日”的專項護理項目在門、急診操作時按“次”計價(急診留觀仍按“日”計價),價格標準不變,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類別維持不變。
六、本通知自2017年4月15日起執行,此前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各有關醫療機構應嚴格落實價格政策,做好信息系統維護和價格公示工作。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