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公布了《北京市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研究制定。
《辦法》從規范房地產經紀行為、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提出了以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制度、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注冊管理、繼續教育為核心的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房地產經紀行業的政策體系,為今后房地產經紀行業規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辦法》調整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備案條件,明確了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負責人和經紀人員的職業技術要求,并要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在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申請時,實地核查機構基本信息和公示情況。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發布房地產經紀行業有關信息中應當載明機構、分支機構全稱和備案號,在合同中注明經紀機構、分支機構名稱,房源信息中標注成交日期。
《辦法》嚴格落實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細化了房地產經紀人員注冊管理、繼續教育工作,將房地產經紀其他從業人員納入監管與服務范圍,要求全員持證上崗。《辦法》明確規定禁止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混合標價、捆綁收費、捂盤惜售、賺取差價、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拖延支付房地產交易資金、泄露委托人信息、未經委托騷擾他人等20種房地產經紀行業違規行為。
此外,《辦法》還從保障當事人權益方面,明確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經紀人員在提供經紀服務時應落實合同、傭金、資金管理等方面規定。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時間為2013年5月13日至5月24日,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以下方式將書面意見和建議反饋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1、電子郵件:bjjsfdcjj@163.com
2、傳真:59958635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