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你院《關于人民檢察院收取案卷材料復制費收費標準的函》(京檢函[2016]158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核發中央管理的人民檢察院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820號),現將本市人民檢察院案卷材料復制收費標準函復如下:
一、案卷材料復制費(編碼198001001)。在案件訴訟過程中,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使用人民檢察院提供的紙張或光盤復制案卷材料的,人民檢察院可向其收取復制費。復制收費標準執行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的復制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詳見附件。
二、各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按規定在本單位網站和服務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單位主管部門的監督電話和價格監督舉報電話12358等,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三、本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專此函復。
附件:本市人民檢察院案卷材料復制收費標準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6年8月3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