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07年,本市在全國率先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為提高節能評估文件編制水平,發揮中介服務機構對本市節能工作的支撐作用,完善本市節能服務體系,我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采取公開遴選的方式向社會推薦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文件編制機構。目前能評工作已得到全社會的廣泛認知,節能評估文件編制機構培育工作已初見成效,編制水平也得到明顯提升。2016年2月,本市將部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權限下放至各區發展改革委,為做好節能評估文件編制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我委不再向社會推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文件編制機構,《關于發布北京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文件編制機構推薦名單的通知》(京發改〔2013〕2604號)、《關于發布北京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文件編制機構推薦名單的通知》(京發改〔2012〕1505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節能評估中介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發改〔2007〕343號)同時廢止。
二、項目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自行委托具有甲級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制節能評估文件。節能評估文件編制機構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編制節能評估文件,確保編制質量。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4月12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