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雙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5】58號),繼續提升我市節能行政檢查工作的制度性和規范性,現就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部署,以提高執法效率,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為目標,有效發揮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實現執法檢查和行政管理的相結合,節約執法成本和增強監督力度的相結合,優化工作方式和創新監管模式的相結合。
二、 具體措施
(一)明確隨機抽查事項
我隊將對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執行情況開展隨機抽查。抽查主體為節能監察執法人員,抽查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抽查對象為用能單位。
(二)建立執法人員和用能單位名錄庫
為彌補執法人員不足,聯合區發展改革委建立市級執法人員名錄庫和區級執法人員名錄庫,采取“二元”執法人員抽取模式,當遇執法案件量大、亟需執法人員等情況,可采取市級名錄庫隨機抽取1人和區級名錄庫隨機抽取1人的執法組合模式。
建立全市用能單位名錄庫,每月末以搖號方式確定下一執法周期檢查單位名單。
(三)明確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對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執行情況開展隨機抽查比例為當期用能單位的10%,頻次為每月一次。
(四)監管信息公開及抽查結果運用辦法
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依法進行懲處。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及時錄入北京市行政執法信息服務平臺。備案抽查結果,作為用能單位是否享受相關激勵政策的依據。根據檢查對象登記類別,將監管信息相應報送至市工商局、市民政局或市編辦。探索建立違法用能單位黑名單制度,根據檢查對象信用情況,采取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方式。
三、 工作進度
(一)建立執法人員和用能單位名錄庫
2016年1月底前完成市級、區級執法人員和用能單位的名稱匯總,建立執法人員和用能單位名錄庫。嚴格按照“持證上崗”的執法要求,準確統計具有執法資格的人員名單。根據年度節能監察計劃,準確確定用能單位名錄。
(二)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模式說明
2016年2月底前通過例會、培訓等方式,對全體節能執法人員做關于“雙隨機”執法檢查模式的說明。力求全面了解、及時掌握、有效實施。
(三)及時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模式
2016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節能監察“雙隨機”模式。
北京市節能監察大隊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