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關于申請2012年北京高校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函》(京教函[2012]521號)收悉。經研究,現對清華大學等5所高校2012年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2012年高校校內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為: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非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900元。學生公寓名單見附件。
二、各有關學校需填報《北京地區學校學生住宿費標準審批表》,經你委審核后,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收費時需向學生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收費收入應納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學生公寓收費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四、請各有關高校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規定,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
五、本函自2012年秋季開學入住起執行。
專此函達。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2年10月29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