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關單位、新發地農副產品批發市場:
為進一步加大首都冬季市場供應保障與價格調控力度,經市政府批準,新發地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免收入場費品種范圍,在大白菜等8種蔬菜的基礎上增加4種水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2月1日,新發地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免收入場費品種增加4種水果,即:西瓜、蘋果、香蕉、梨。
二、新增4種水果免收入場費的計量辦法,相關信息的統計、登記、審核以及專項補償款的撥付按大白菜等8種蔬菜免費工作流程執行(具體規定見京發改[2011]2006號文件)。
三、市發展改革委等政府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加強溝通,綜合施策,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市場監測與監管,確保政策實施效果,營造誠信、平穩的經營與價格環境。
四、各區縣政府在出臺減免終端零售市場攤位費、入場費等配套措施時,應相應增加同類品種,有條件的區縣可進一步擴大減免品種范圍,市區聯動,確保政策效果惠及廣大消費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