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關于申請民辦學歷教育學費收費標準的函》(京教函[2011]428號)收悉。經研究,現就你委申請的民辦高校學歷教育收費標準等問題函復如下:
一、北京郵電大學世紀學院、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北京科技職業學院、北京北大方正軟件技術學院部分新增專業及專業方向的學費,暫按你委核定標準執行。請你委嚴格審核,新增專業及專業方向學費標準不得高于現行相近專業標準。各學校可根據情況下浮收費標準,幅度不限。
二、民辦高校其它專業學費,仍按現行收費標準執行。
三、請你委督促各相關民辦高校認真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通過招生簡章、錄取通知書及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
四、本函自2011年秋季新學年起執行。
專此函復。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