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發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北京銷售分公司,北京龍禹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提高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09]295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11月10日零時起,每噸提高480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二、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三、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布油品價格。
四、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品名 |
最高批發價格 |
最高零售價格 |
||
配送制,元/噸 |
非配送制,元/噸 |
元/噸 |
元/升 |
|
90號汽油 |
8000 |
7917 |
8300 |
6.24 |
93號汽油 |
8498 |
8410 |
8798 |
6.66 |
97號汽油 |
8996 |
8903 |
9296 |
7.09 |
98號汽油 |
|
|
|
7.64 |
0號柴油 |
7330 |
7254 |
7630 |
6.60 |
-10號柴油 |
7788 |
7707 |
8088 |
7.00 |
-20號柴油 |
8169 |
8085 |
8469 |
7.33 |
-35號柴油 |
8475 |
8387 |
8775 |
7.60 |
注:1、汽、柴油質量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DB11/238-2007,DB11/239-2007)執行。
2、以噸為單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為單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