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關于2007年北京高校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函》(京教函[2007]530號)收悉。經研究,現對本市部分高校2007年新建學生公寓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2007年高校新建學生公寓、研究生公寓收費標準仍為: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非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900元;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校外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500元。
二、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管理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通知》(京發改[2007]862號)規定,學校回購開發商投資建設的校外學生公寓后,住宿費標準按照校內學生公寓收費標準執行。原北方交通大學凈土寺學生公寓現更名為北京交通大學田園公寓,其中B、C段已由學校回購,收費標準按校內新建單元式學生公寓執行。
三、各有關學校需填報《北京地區學校學生住宿費標準審批表》,經你委審核,到價格管理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收費時需向學生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收費收入應納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學生公寓收費按學年收取,不得跨期預收。
五、各學校要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規定,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
六、本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007年高校新建學生公寓名單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2007年高校新建學生公寓名單
一、校內學生公寓
(一)單元式。
北京語言大學學11樓
北京大學醫學部研北樓、研中樓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生公寓4號樓
清華大學31、32號樓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綜合培訓樓5、6層
首都醫科大學20號學生公寓樓
北京農業職業學院3號學生公寓樓
北方工業大學研1、2、7號樓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學生公寓綜合樓
國際關系學院潤賢樓
中國農業大學(東區)2號學生公寓
北京交通大學田園公寓B段、C段
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校3、4號樓
北京聯合大學19樓學生公寓、學生住宿招待所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4、5號學生公寓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子3號樓(帶衛生間部分)
(二)非單元式。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子3號樓(不帶衛生間部分)
北京體育大學6號學生公寓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學生10號樓
北京大學醫學部學A摟
清華大學30、33、34、35、36、37號樓
北京理工大學生公寓2、5、6號樓;良鄉校區3A、3B、3C、
3D、3E、4A、4B、4C、4D
北京交通大學交大學苑1、2、3、4、5、6、7號學生公寓
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校1、2號樓
首鋼工學院女生公寓
北方工業大學第9公寓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護理學院學生公寓樓
北京信息工程學院健翔橋校區學4公寓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1、2、3、6號學生公寓
中國防衛科技學院懷柔校區1、2號公寓;大興校區4號公寓
二、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校外學生公寓
北京郵電大學宏福校區學生公寓3、4、5、6號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密云分校第一學生公離 第二學生公寓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