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區《關于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項目安置房屋超過人均規定面積部分價格的函》(海政函[2006]21號)收悉。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加快城市危舊房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京政辦發[2000]19號)和本市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將你區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項目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函復如下:
西三旗建材城危改項目回遷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每建筑平方米不高于2960元。此價格為政府指導價,作為危改區居民購買回遷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最高價格,具體執行中由區政府在指導價格每建筑平方米2960元以內自行制定具體價格。
請你區將制定的具體價格及時向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備案。
特此函復。
主送單位:海淀區人民政府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