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市屬單位:
為提高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的質量,促進中介機構社會化、市場化,規范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付費行為,按照國家和行業相關咨詢服務費標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我們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付費規定(試行)》。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付費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提高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的質量,促進中介機構社會化、市場化,規范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付費行為,按照國家和行業相關咨詢服務費標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由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發展改革委)對外委托的各項咨詢評估等工作費用的支付適用本規定,并由市發展改革委從項目前期準備費中安排。
從項目前期準備費中已安排的費用,不得在建設項目總投資中重復列支。
第三條 建設項目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費用根據工作內容,分別采取以下方法計算(詳見附件):
(一)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工作費用,項目投資額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的,按原國家計委計價格[1999]1283號文件規定執行;項目投資額3000萬元以下的,按原北京市物價局京價(房)[1999]第487號文件規定執行。
計算費用時,行業調整系數根據上述文件規定選取,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統一取值為0.8。
(二)資金申請報告評估費用,參照本條第一款中項目建議書評估費用標準計算。
(三)項目申請報告評估費用,參照本條第一款中項目建議書評估費用標準計算。
(四)概算及預算審核費用,按財政部財建[2001]512號文件規定的單項委托概算及預算評審的基本付費額標準執行。
(五)代建單位、項目法人及貸款銀行招標代理費用,參照原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的服務招標(以招標范圍內資金額為分檔計費基數)收費標準的40%計算。
(六)資產評估費用,按原國家物價局價費字[1992]625號文件及其它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檢查、產業項目公開征集費用,參照財政部財建[2001]512號文件及市發展改革委稽察費用標準計算。
(八)市發展改革委委托的其他事項的費用,按實際發生的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及公雜費等費用并考慮一定比率的利潤,在委托任務時確定。
通過市發展改革委授權的中介機構對外委托咨詢評估等工作的,由市發展改革委另行向該中介機構支付委托管理服務費。委托管理服務費按通過該中介機構對外委托的建設項目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費用總額的8%計算。
第四條 采取按建設項目投資額分檔計費的,以市發展改革委下達委托任務時的項目投資額為計費基數,中介機構評估(審查、檢查)后的投資額與原投資額發生增減變化的,工作費用不作調整。
第五條 中介機構提交的工作成果報告質量未達到國家、行業現行有關標準或者委托要求的,中介機構應負責修改完善。市發展改革委可按照有關中介機構管理文件規定,扣減應向中介機構支付的部分工作費用;通過市發展改革委授權的中介機構對外委托的,可再扣減應向該中介機構支付的部分委托管理費。
第六條 財政、審計等部門依法對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的財務收支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投資咨詢評估等工作費用標準
序號 |
工作內容 名稱 |
項目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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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元以下 |
1000萬元-3000萬元 |
3000萬元-1億元 |
1億元-5億元 |
5億元-10億元 |
10億元-50億元 |
50億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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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項目建議書編制 |
按照原北京市物價局京價(房)[1999]第487號文件規定執行。行業調整系數根據上述文件規定選取,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統一取值為0.8 |
按照原國家計委計價格[1999]1283號文件規定執行。行業調整系數根據上述文件規定選取,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統一取值為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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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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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項目建議書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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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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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金申請報告評估 |
參照項目建議書評估費用標準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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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項目申請報告評估 |
參照項目建議書評估費用標準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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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概算審核 |
按照財政部財建[2001]512號文件規定的單項委托概算評審的基本付費額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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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預算審核 |
按照財政部財建[2001]512號文件規定的單項委托預算評審的基本付費額標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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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代建單位、項目法人及貸款銀行招標代理 |
參照原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的服務招標(以招標范圍內資金額為計費基數)收費標準的40%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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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產評估 |
按照原國家物價局價費字[1992]625號文件及其它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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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項目實施及資金使用情況檢查 |
參照財政部財建[2001]512號文件及市發展改革委稽察費用標準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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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產業項目公開征集費用 |
參照財政部財建[2001]512號文件及市發展改革委稽察費用標準計算 |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