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教委、發改委、財政局: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治理教育亂收費,切實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根據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意見》(教財[2004]7號),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我市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收費辦法。
一、“一費制”的內容和范圍
“一費制”包含的內容是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課本費和作業本費。“一費制”是在市教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嚴格核定上述費用標準的基礎上,按學期一次性統一向學生收取費用。
從2004年秋季新學期開學起,我市政府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含盲、聾、啞等特殊教育和工讀學校)貫徹“一費制”收費辦法。
民辦公助學校(含體制改革試點校)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一費制”收費標準
北京市中小學“一費制”收費標準
標準單位:元/學期.生
年 級 |
城 鎮 戶 口 |
農 村 戶 口 |
||||||
合計 |
雜費 |
課本費 |
作業本費 |
合計 |
雜費 |
課本費 |
作業本費 |
|
一年級 |
178 |
80 |
90 |
8 |
138 |
40 |
90 |
8 |
二年級 |
178 |
80 |
90 |
8 |
138 |
40 |
90 |
8 |
三年級 |
225 |
80 |
135 |
10 |
185 |
40 |
135 |
10 |
四年級 |
250 |
80 |
160 |
10 |
210 |
40 |
160 |
10 |
五年級 |
262 |
80 |
170 |
12 |
222 |
40 |
170 |
12 |
六年級 |
267 |
80 |
175 |
12 |
227 |
40 |
175 |
12 |
初一年級 |
335 |
130 |
190 |
15 |
285 |
80 |
190 |
15 |
初二年級 |
355 |
130 |
210 |
15 |
305 |
80 |
210 |
15 |
初三年級 |
332 |
130 |
187 |
15 |
282 |
80 |
187 |
15 |
三、“一費制”的收取及使用
㈠、雜費
1.北京市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雜費收費標準仍執行原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委《關于調整小學初中雜費借讀標準的通知》[京價(收)字[2000]253號]規定的標準,即:小學城鎮
3、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公立中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免交借讀費,其“一費制”收費標準為:雜費、同年級課本費、作業本費之和。
三、各學校要繼續執行《關于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交雜費的通知》(京教財[2002]43號)、《關于減輕貧困家庭義務教育負擔有關經費問題的通知》(京財文[2003]316號)規定、對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農村貧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及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學生,免收雜費和教科書費。
四、“一費制”中的雜費收入只能用于補充學校公用經費不足,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及基建開支。雜費收入按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課本費專項用于購買納入《北京市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教材(不得含習題冊、練習冊等教輔材料)。2004年對未納入《北京市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部分地方課程教材暫允許學校選用,在價格管理上實行總量控制,小學階段每生每學期不超過30元,初中階段每生每學期不超過50元。自2005年新學年起,未經市教委審定并列入《北京市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地方教材,各學校不得選用。
六、各學校要堅持實用、夠用、不浪費的原則,嚴格控制為學生訂購作業本的數量,并保證同種品質作業本價格不高于市場價格,嚴格執行實行公開、透明和按購進價格結算的制度。
七、對“一費制”之外的、收費卡列出的規定性收費和代收費仍按照原規定執行。收費卡規定的代收性費用,仍本著學生自愿、按實際成本隨時發生隨時收取的原則進行收費,如有結余,及時退還學生,上述費用除住宿費外,農村中小學均不得收取。
八、學校向學生收取的雜費,使用北京市財政局監制的《北京市行政事業性統一收費票據》課本費和作業費使用《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銀錢收據》。
九、我區中小學全面實行“一費制”后,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嚴禁超“一費制”標準收取的費用。要信時退還學生。
十、我委各職能部門要嚴格執行“一費制”收費政策,嚴禁向學校攤派,推銷《北京市普通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各種習題冊、練習冊等教學輔資料。同時,要加強監督檢,對違反“一費制”收費管理辦法的學校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學校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責任。
若北京市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后,以市文件為準,本《通知》相關條款自行廢止。
二OO四年九月七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