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九五”計劃的圓滿完成和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的勝利實現,標志著首都發展開始跨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今后五至十年,是首都現代化建設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關鍵時期。根據《中共北京市委關于制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編制的《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是北京市進入新世紀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是首都開始實施現代化建設“新三步走”戰略部署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綱要對“十五”時期全市發展的方向、目標和重點做出了總體部署,是指導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也是制定其它各項發展規劃和政策的重要依據。
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目標
(一)首都發展的新起點
“九五”時期,是北京市認真貫徹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確立首都經濟發展戰略并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時期;是積極探索和實踐現代化國際城市發展之路,首都功能不斷增強、國際地位空前提高的重要時期;也是全市經濟發展成效顯著、城市建設闊步前進、人民生活提前跨入小康、社會經濟生活出現歷史性重大變化的時期。五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和領導下,市委、市政府團結帶領全市人民,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勵精圖治,勝利完成了“九五”計劃,提前實現了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巨大成就。全市經濟年均遞增10%,生產力水平邁上了一個大臺階。200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2460.5億元,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2700美元。經濟結構調整取得較大成效,“三、二、一”的產業發展格局全面形成,第三產業比重提高到58.3%,高新技術產業快速成長。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城市發展初步實現向“建管并重”轉變,基礎設施發生歷史性飛躍,瓶頸制約大大緩解,五年累計完成投資1382億元,比“八五”時期增長1.8倍。一大批現代化公共建筑建成使用,環境質量有所好轉,城鄉面貌日新月異。各項改革持續深化,在一些重點領域實現了新的突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進一步發展,經濟、科技、教育、文化領域的國際交流更加活躍,一系列重大國際國內活動的成功舉辦,向全國和世界展示了北京新的發展形象。各項社會事業蓬勃發展,社會綜合發展水平位居全國前列。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取得新的進展。
“九五”計劃的圓滿完成和現代化建設第二步戰略目標的勝利實現,標志著首都綜合發展水平已歷史性地站在新起點上,開始進入由工業化中后期向知識經濟跨越、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的新的發展階段。
值得重視的是,在發展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是:產業結構特別是工業結構與首都功能和市場需求的要求不能完全適應;部分國有企業經營機制不活、發展活力不強;城市現代化建設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還不夠協調;水資源供求緊張的矛盾突出;環境治理的任務艱巨;城市基礎設施供給不足,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城市發展不平衡,南部地區、衛星城和邊緣集團建設總體上滯后,市區人口和產業過于密集;就業壓力仍然較大,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影響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因素時有出現等等。這些問題需要在“十五”期間下大力氣加以解決。
(二)世紀之初的新課題
今后五到十年,我們既面臨嚴峻的挑戰,更有著難得的機遇。新技術革命和經濟全球化步伐加快,將為北京開發轉化科教、智力等戰略優勢資源,實現首都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市場開放的加速推進,將為北京發揮優勢,積極主動地參與國際分工與競爭,提高發展水平提供新的條件;全國城鎮化步伐加快和西部大開發戰略啟動,將為北京加快發展提供更大的空間、創造更多的機會;中關村科技園區和商務中心區的大規模開發建設,將推動多方面要素的聚集和擴散,為首都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長期快速增長注入新的巨大活力;全力申辦2008年奧運會,將加快首都現代化、國際化的進程,為進一步提升國際地位和城市形象提供新的契機。
面對新的環境和條件,切實抓住機遇,積極應對挑戰,加快發展步伐,率先在全國基本實現現代化,既是新世紀黨中央、國務院對首都建設的戰略要求,也是首都現代化建設實踐步入新階段面臨的重大課題。根據黨的十五大確定的“新三步走”戰略部署,未來五十年首都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步驟是:第一個十年打好基礎,到2010年,率先在全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構建起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基本框架;第二個十年鞏固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成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使北京的現代化程度大大提高;再用三十年的時間,即到21世紀中葉建國一百周年時,使北京成為當代世界一流水平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三)未來十年的發展定位和戰略目標
新世紀的第一個十年,是北京實施現代化建設“新三步走”戰略的重要時期。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思路是:著力實施科教興國、可持續發展、城市化和中關村開發戰略,在加強政治、文化和國際交往中心功能的同時,大力發展首都經濟,實現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大力推進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建設全國知識經濟發展基地,顯著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建首善之區,創一流城市,率先在全國基本實現經濟、社會和城市的現代化。
基本實現首都經濟的現代化。到2010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6000美元以上。經濟結構實現優化升級,第三產業比重達到62%,高新技術產業占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5%。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建成中關村科技園區,建立起面向世界、服務全國的知識創新體系和機制,使北京成為全國知識經濟發展基地。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開放型經濟體系。
基本實現首都社會的現代化。到2010年,全社會研究與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保持在5%以上。基本實現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每百人擁有計算機數量超過20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以上。形成與不同需求相適應的多層次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壽命達到75.4歲。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文化、體育設施服務體系。居民生活達到初步富裕。
基本實現首都城市的現代化。初步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體系,形成現代化與古都風貌和諧結合的國際大都市城市格局。建成商務中心區,使之成為重要的國際商務活動中心。城市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實現規范化、高效化。建設形成良好的生態環境。
(四)“十五”時期的主要任務和預期指標
“十五”期間,在指導思想上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認真貫徹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發展為主題,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為動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根本出發點,推動首都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促進社會穩定和全面進步,為率先在全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奠定堅實的基礎。
在指導方針上要著力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堅持發展是硬道理,大力發展首都經濟。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繼續做好發展以知識經濟為方向、高新技術產業為核心的首都經濟這篇大文章。堅持速度與效益、數量與質量、規模與結構的統一,深入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積極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既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又不斷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全面增強首都經濟的綜合實力、發展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積極進取,大膽創新,走出一條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首都特點的生機勃勃的發展路子。
第二,堅持建首善、創一流,保護世界歷史文化名城,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瞄準國際先進水平,以建首善之區、創一流水平要求各個方面、貫穿各項工作,不斷提高“四個服務”的檔次和水平,鞏固和拓展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功能,加快首都城市化、現代化、國際化進程。堅持正確處理好現代化建設和保護古都風貌的關系,不斷地向全國和全世界展現出歷史文化名城的新的進步、新的風貌和新的成就。
第三,堅持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快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加快體制創新,繼續深化市場取向的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所有制結構調整,使生產關系更加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加快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的決定性作用和首都的比較優勢,優先發展教育,大力促進科技進步和人才培養,推進經濟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兩個根本性轉變,實現首都經濟和技術的跨越式發展,搶占21世紀發展的制高點,增強在經濟全球化發展中的競爭力。
第四,堅持以人為本,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注重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環境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改進城市管理和服務,完善社會發展體系,促進社會全面進步,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質量。要把解決大氣污染、水資源緊缺、交通擁堵、危舊房改造等重大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北京建設成為空氣清新、資源節約、環境優美、生態良好、人居和諧的現代文明城市。
第五,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切實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加快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實現兩個文明的共同進步。正確把握發展轉型期、體制轉軌期和結構優化期的特點,妥善化解各種社會矛盾,有效維護首都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調動和保護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為首都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動力和重要保障。
“十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全面增強首都經濟整體競爭力;著力建設中關村科技園區,推動首都經濟和社會信息化;推進首都教育現代化,努力培養造就高素質人才;加強城市建設和管理,構建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基本框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實現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繼續深化各項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方位拓展開放型經濟,提高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明顯改善城鄉人民生活;大力發展先進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切實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確保首都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指標是:
經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左右,到2005年達到3700億元(2000年價格)。經濟結構初步實現優化升級,2005年一、二、三次產業的比重為2.7:37.3:60。地方財政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
創新能力。2005年,全社會研究與開發投入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5%左右,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2%左右,工業新產品產值率達到30%以上。
社會發展。全市戶籍人口年均自然增長率為1.3‰左右,到2005年全市戶籍人口控制在1160萬人以內。五年新增城鎮居民就業崗位100萬個以上,基本形成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體系,城市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左右。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0%左右。
人民生活。城鎮居民和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長6%以上。城鄉居民的低收入面縮小。到2005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達到18平方米。全市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5歲。
城市發展。到2005年郊區城市化率達到45%以上。全市城市化率達到75%左右。
環境保護。到2005年市區主要大氣環境質量指標年均值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污水處理率達到9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全市林木覆蓋率達到48%,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0%,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
二、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
“十五”期間要按照首都經濟的發展方向,大力發展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的科技型經濟,以完善城市功能為標志的服務型經濟,以豐富文化資源為依托的文化型經濟,以參與國際競爭為目標的開放型經濟,形成符合首都功能要求、體現資源比較優勢的經濟結構,形成在開放的市場競爭中具有靈活應變能力和動態自我調整能力的調整機制。通過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顯著增強首都經濟的整體競爭力和發展活力,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一)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方向是:以大幅度提升產業綜合競爭力為目標,突出發揮科技進步和信息化對產業升級的推動作用,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積極推進農業現代化,實現三次產業全面升級,形成符合首都功能要求、市場適應性和競爭力強的產業結構。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促進服務業結構優化。加強首都優勢資源的開發和轉化,合理引導資源配置,拓展服務業發展空間。大力發展知識密集型和以優勢資源為基礎的現代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優化服務業結構,提高整體發展水平。
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優先發展信息服務和中介服務等知識密集型服務業。以信息技術開發應用為基礎,加強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不斷開拓信息服務的新領域,重點發展通信、網絡、傳媒、咨詢等各種類型的信息服務業;培育和規范市場,大力發展會計、審計、評估、法律服務等中介行業。加快發展金融業,大力推進金融業的市場化和國際化,加快金融制度和金融產品創新,積極拓寬金融服務領域,促進銀行、證券、基金、信托、保險、融資租賃等現代金融業務發展。適應消費需求升級,積極發展為城鄉居民生活服務的新興服務業。加快發展旅游業,大力開拓國際國內旅游市場,積極開發會展旅游、都市旅游、修學旅游、度假旅游、科技旅游等新的旅游產品,加快市級旅游度假區等旅游項目的建設,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改善旅游綜合環境,不斷提高旅游行業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使旅游業成為重要的支柱產業;積極促進和引導文化娛樂、體育健身、醫療保健等服務業發展;以住宅建設為重點,大力培育房地產市場,逐步理順商品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穩定健康發展;推進物業管理體制改革,拓展社區服務功能,促進社區服務業發展。加快發展農村服務業。大力發展面向國際國內市場、具有外向輻射功能的服務業,拓展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空間,重點發展教育培訓、會議展覽、國際貿易、現代物流等行業。
改造提高傳統服務業。積極運用現代經營方式、服務技術和管理手段,改造提高商貿流通、交通運輸、社會服務等傳統服務業。積極引導商業功能結構、網絡結構和經營業態調整,重點發展適應首都特點、增強輻射功能的商業和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的服務業。規范農貿市場、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舊貨市場、再生資源集散交易市場和租賃市場,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代理分銷、廠商直銷等新型營銷方式和服務方式,顯著提高流通業的現代化水平和競爭力。以建立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為目標,加強公共運輸網絡和現代化物流基地建設,完善運輸線路和場站,改進技術裝備和運輸管理,提高交通運輸業發展水平。
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工業結構優化升級。繼續把工業結構的整體優化和升級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圍繞實施“首都二四八重大創新工程”,依托科技進步,全面推進技術創新,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廣泛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行業,積極發展都市型工業,力爭用五年的時間基本實現工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加速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形成國民經濟新的支柱。加快發展基因工程、生物芯片、超大規模集成電路、納米技術、航天技術等高新技術,力求取得突破性的成果并形成產業規模,使首都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水平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醫藥、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五大行業,著力開發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名牌高新技術產品,搶占產業發展制高點,參與國際高新技術產業的分工與競爭。抓緊建設軟件、微電子、電子及通訊、計算機及網絡、納米材料、光機電一體化、生物芯片及新醫藥、燃料電池、高清晰度數字電視、液晶顯示器等十個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密集增長的格局。近期要加快八大處科技園、林河工業開發區、亦莊科技園等園區建設,推進北方微電子產業基地的加速形成。
廣泛利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工業。著重實施好首鋼優化重組、燕化乙烯改擴建、新型吉普及環保汽車開發、電廠燃料及燃燒系統清潔化、機床數控化、包裝印刷升級、節能環保型家電、建材功能化、無害化環保設備、精細化工產業化等十項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工程,提高傳統行業的科技含量,實現產品的升級換代。積極發展食品飲料、服裝、包裝印刷、工藝美術及旅游產品、家具等都市型工業,為城市生產和生活提供配套服務。對于不符合首都功能要求、缺乏市場前景和競爭力的行業和產品,要有序轉移或淘汰。“十五”期間要繼續壓縮部分行業過剩生產能力,限制發展普通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普通化學纖維制造、普通橡膠制品、黑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基本淘汰金屬采礦、煉焦、化學制漿、制革等行業和“五小”工業,堅決依法關閉產品質量低劣、浪費資源、污染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廠礦企業。加快淘汰落后設備、技術和工藝。
繼續堅持“抓大放小”,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按照一體化或多元化經營的方向,根據專業化分工和規模經濟的要求,積極引導和推進企業組織結構調整,著力培育和發展一批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跨國經營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增強資本運作、開發、創新、市場營銷能力,帶動行業發展和升級。制定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扶持和引導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對國有小企業繼續采取改組、聯合、兼并、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進行股權改革和資產重組。完善企業的市場退出機制,對沒有市場、長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依法實施破產。
提高建筑業發展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技術和管理水平及隊伍的整體素質。大力開拓國內和國際建筑市場,加強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拓展建筑業發展空間,提高市場占有率。加強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管理,提高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規范建筑市場,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形成開放、競爭的建筑市場體系。健全建筑市場管理體制和法規,完善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培育和發展建筑中介服務組織和建筑要素市場,為建筑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全面實施科教興農,積極推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十五”時期,要按照面向市場、依靠科技、增加效益、富裕農民的要求,加快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逐步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生態良好的都市型郊區經濟。繼續堅持和穩定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加快農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設,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多渠道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為在全國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現代化奠定基礎。
積極調整農業結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推進種植業由糧經二元結構向糧經飼三元結構轉變。加快發展生態型養殖業,擴大經濟作物種植面積。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提高加工深度和附加值。引導和鼓勵農業生產從產中向產前、產后延伸。擴大綠色食品生產,建立綠色食品生產基地。加強農業污染防治,減少農藥、農膜、化肥等對生態環境的破壞。進一步發展精品農業、設施農業、籽種農業、創匯農業、加工農業、觀光休閑農業,提高農業的綜合生產能力和比較效益。
大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健全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完善農業技術推廣機制,組織實施好農業科技攻關和產業化工程,爭取在現代生物技術、農產品儲藏加工技術、現代農業信息技術和現代農業設施裝備技術方面取得重大進展。建設形成一批現代高效農業園和現代農業企業,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化。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扶持和培育農產品加工、批發市場、貿易組織三類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建立現代化的農產品市場體系和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完善產地批發交易市場,促使農產品貨暢其流。
推進鄉鎮企業二次創業。加強體制創新,促進鄉鎮企業資產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實現產業升級和產品更新換代,帶動郊區二三產業發展。以區縣工業園區和鄉鎮工業小區為重點,積極引導鄉鎮工業集中發展,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益,促進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逐步縮小城鄉差距。
因地制宜地發展山區特色經濟。在保護好山區生態環境的同時,加強山區資源綜合開發,培育發展特色產業,加快山區農民增收致富步伐。繼續以山區水利富民工程推動開發式扶貧,實施財稅、信貸、電力等方面優惠政策,支持山區建設,努力改善山區生產和生活條件,縮小與平原地區的差距。動員和組織全市各行業積極支持山區發展。
(二)調整優化產業布局
按照城市各區域的功能要求、資源特點和比較優勢,引導資源合理配置和產業梯度發展,逐步形成由中心城區第三產業密集區、環城高新技術產業帶、平原現代農業區、現代加工工業區組成的產業空間布局體系。“十五”期間要按照服務城市功能、發揮比較優勢、合理利用資源的原則,以工業布局調整為重點,推進全市產業布局的合理化,促使各具特色的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中心城區第三產業密集區。城市四環路以內,除保留少部分清潔型高新技術企業、方便人民生活的都市型工業企業和大企業大集團的總部及研發、銷售中心外,主要發展各類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和金融保險、商品流通、郵政電信、文化體育等服務業。
環城高新技術產業帶。沿公路一環,以中關村科技園區“一區五園”為主體,集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密集增長的基地。同時大力發展科技、教育等知識密集型服務業以及為居民生活服務的行業。加強規劃和政策引導,促進各園區相對分工、合理發展。在發展中關村科技園區的基礎上,規劃發展以生物醫藥和醫療裝備研究開發為特色的京西生物醫藥創新帶、以航天技術為特色的京南航天科技園、以生物醫藥研發和醫學科學創新為特色的宣武先農壇醫學科學城和以基因研究與應用為特色的順義基因科技園。沿八達嶺高速公路、京密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方向,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供廣闊空間。
平原現代農業區。以劃定的基本農田為基礎,著重搞好現代農業生產能力建設,根據資源特點和比較優勢,發展各類現代農業和以農產品為對象的加工業,形成現代都市型農業生產和加工基地。在規劃的城市綠化隔離帶、平原生態圈,要以保護生態環境、形成生態屏障為出發點,主要發展林果、畜牧、旅游和其它符合生態要求的綠色產業。
現代加工工業區。以區縣工業園區和重點鄉鎮工業小區為依托,吸納本地工業集中發展,承接市區工業轉移,成為現代制造業基地。依據區域功能規劃要求和現實基礎條件實行相對分工布局,北部和東北部集中發展電子信息、汽車、食品飲料、輕紡服裝和環保產業等;南部和東南部集中發展機電、醫藥、光機電一體化產業等;西部集中對現有的石化、冶金、建材等行業進行調整改造。積極引導和支持鄉鎮企業向區縣工業園區和小城鎮集中發展。搞好區縣工業園區和重點鄉鎮工業小區功能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規范園區的管理和服務,為產業的集中發展和區域特色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條件。
加快城區工業企業搬遷調整。進一步加大搬遷調整力度,推進四環路內工業企業分期分批有序搬遷。爭取用五年左右的時間使規劃市中心區內的工業用地比例由目前的8.74%降至7%,達到削減市區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目標,基本解決工業企業污染擾民問題。搬遷調整要與技術創新、國有經濟戰略性改組、利用外資、區縣工業園區建設等方面的要求緊密結合,防止簡單的空間位移,實現高效益高水平發展。繼續落實好各項扶植政策措施,為搬遷調整創造好的環境和條件。
(三)推進所有制結構調整
加快國有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是推進首都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任務,是增強發展活力的重要途徑。“十五”時期要在所有制結構調整方面邁出更大步伐。
積極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按照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大力推進國有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強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領域,通過國有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使國有經濟向關系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優勢、高效的大企業和企業集團集中。在其它行業領域中通過資產重組,逐步降低國有經濟的比重。推動國有資本從一般加工工業、商品流通業、餐飲服務業等競爭性領域有序退出,按照先一般行業后重點行業、先中小企業后大型企業的順序,推動國有資本逐步退出,減少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數量。
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切實改善非公有制經濟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環境和條件,依法保護其合法經營,促進公平競爭。要在企業開辦、土地使用、資金融通、進出口權獲得等方面,不分所有制,一視同仁、同等待遇,并在技術、管理、培訓等方面對非公有制經濟提供必要的幫助。進一步放寬投資領域的限制和市場準入,除關系國家安全和必須由國家壟斷的領域外,其他領域都允許社會投資。鼓勵非公有制經濟進入基礎設施、物業管理、環境衛生、教育及技術服務等公共服務領域。加快服務業市場化、社會化步伐,打破一些服務行業的壟斷經營,引導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多方面社會投資進入。建立和完善貸款擔保體系,為非公有制經濟提供規范的信貸服務和融資渠道。鼓勵私營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允許收購各類上市企業。支持私營企業依法從事國際貿易業務。
加強非公有制經濟與國有經濟的融合。在股權明晰的前提下,鼓勵不同所有制企業參股、聯營、承包、合作。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的資產重組,擴大非國有資本的比重,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對國有企業進行收購、兼并、租賃、承包等。
(四)加速首都經濟社會信息化
積極追蹤世界信息化潮流,加強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開發、應用先進信息技術,充分發揮其滲透、輻射作用,加快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進程,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實現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使首都信息化水平繼續保持國內領先地位。
建設國際水平的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成北京市寬帶IP城域網。繼續建設以光纜為主體的首都傳輸骨干網。建設完善大容量的首都地區電話網,發展新一代移動通信,開發基于IP技術的多種業務。有線電視網在完善光纜環行干線的基礎上,建設好通向遠郊區的光纜干線,滿足雙向有線電視業務和數據傳輸業務的需求,擴大普及率,開展交互式服務等業務。加快各領域信息網建設,建設好廣域網、局域網和園區網,保證國家統一建設的重大信息化應用系統的互聯互通。完善公用信息平臺服務功能,增強、完善互聯網交換中心能力,實現計算機網的無縫、高速高效和安全互連。推進電信網、有線電視網和計算機網“三網”融合,大力發展寬帶接入,促進全市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的信息系統和數據庫聯網,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以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綜合郵件處理中心為主,加強郵政設施建設,完善北京郵政網絡功能,合理布局郵政網點,滿足首都經濟建設和市民用郵需求。
加強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集中首都的信息科研力量,研究開發一批關鍵技術。重點搞好寬帶網和網絡應用集成、多媒體、信息系統集成、無線數據通信等關鍵技術和數據加密、身份認證、防病毒等信息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加快先進信息技術的引進、消化和吸收,大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支撐軟件,提高信息化裝備水平和系統集成能力。
加快信息技術應用,推進各領域信息化。推進政府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設形成覆蓋全市各級政府機關的計算機網絡,實現部分政務網上辦公,提高辦事效率。推進社會公共服務信息化,加強社會公益性的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的城市基礎數據庫系統,在公共收費管理和服務領域,大力推行IC卡系統,大力發展遠程教育和遠程醫療,推廣網上查詢、網上預訂、網上宣傳等面向大眾的信息服務,提供多樣化的信息產品;加強檔案館、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的信息技術應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和面向社會的服務能力,促進信息資源共享。推進企業生產經營信息化,重點應用數字技術促進產業升級;應用計算機管理和輔助設計技術,改造傳統生產流程和裝備工藝;應用網絡技術,提高企業營銷能力和水平。積極促進金融、財稅、貿易、工商管理等領域的信息化,加快發展電子商務。“十五”時期著重建設數字北京工程,加快電子商務工程、電子政務信息系統、科教信息系統、勞動社會保障和社區服務信息系統等應用系統工程建設,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信息應用服務體系。加快計算機和網絡知識普及,在各級各類學校中,全面推行計算機和網絡教育。加強信息化知識宣傳,促進信息化知識和技能在全社會普及,顯著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識和素質。加強信息化法制建設。
三、拓展開放型經濟
抓住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帶來的新機遇,以更加積極的姿態迎接激烈國際競爭的挑戰,發揮優勢,趨利避害,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拓寬利用外資的領域,實施“走出去”戰略,在更高水平上完善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首都對外開放格局,提高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實現開放型經濟與經濟增長和結構升級的相互促進。
(一)積極適應世貿組織規則要求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各個領域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入研究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根據規則要求清理和調整有關政策法規,按照我國的對外承諾,對我市農業、工業、服務業分門別類地制定對策措施,增強國際競爭力。充分運用多邊框架下能夠享受的制度與政策,調整政府促進投資、貿易的方式,構筑有效的產業保護體系和經濟安全體系。加快投資、審批等市場準入方面的制度改革,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增加透明度,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基本形成與國際慣例接軌的管理體制和政策法規機制。大力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認證體系,顯著提高出口產品的環境質量水平,改善競爭條件。加強對國際市場動態和世界經濟發展趨勢的研究,增強在國際競爭中的主動性和應變能力。
(二)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積極創造條件,擴大開放領域,加快推進商業、貿易、旅游、金融、保險、教育、文化、衛生、中介等服務領域的對外開放。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把利用外資與經濟結構調整、城市開發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利用外資的效益和水平,爭取“十五”期間實際利用外資規模比“九五”時期有更大增加。加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重點區域建設,以中關村開發、商務中心區建設和申辦奧運會為契機,以大項目為載體,積極引導外商特別是跨國公司,參與本市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城市危舊房改造等領域的發展和國有企業的改組改造。充分發揮首都優勢,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的再投資,積極吸引世界知名的跨國公司和高技術公司,在京建立地區性總部和研發機構,開辦投資性公司和參與創業投資。適應跨國投資的發展趨勢,積極探索采用特許經營、投資基金、證券投資、BOT、收購兼并等多種中長期投資方式。積極爭取國外政府、金融機構貸款,加強對國外貸款的全口徑管理,控制外債規模,保持合理外債結構,防范外債風險。
(三)主動參與全球化競爭
著眼于全球市場,堅持市場多元化戰略,深度開發港澳、北美、日本和歐盟等傳統市場,積極開拓南美、非洲、東歐等新興市場,進一步擴大外貿出口,“十五”期間市屬企業累計出口達到230億美元。堅持以質取勝和科技興貿戰略,優化出口結構,大幅度增加高新技術產品、高附加值產品出口,擴大服務貿易規模,不斷提高外貿出口的效益和水平。加快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區建設,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加強出口基地建設,培育壯大名牌出口產品和外貿企業。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擴大旅游、教育、金融、保險、通訊、會計、法律等領域的貿易規模,積極探索發展技術、智力、信息等各類專業對外服務。改善進口結構,擴大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民經濟發展急需的高技術、關鍵設備和資源性產品進口。進一步加強首都機場、朝陽、豐臺等口岸建設,完善以航空口岸為主導,鐵路口岸和公路口岸為配套,陸港與海港直通式的口岸體系。建立健全外貿支撐服務體系,大力推行無紙貿易等新的貿易方式,提高貿易效率。
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努力在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方面有新的突破。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到境外投資設廠,開展跨國經營,建立營銷網絡,帶動成熟的生產技術和能力向海外轉移,獲取發展經濟所需的戰略性資源。重點培育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跨國公司,促進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引導境外企業同本市企業聯合對外投資。積極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加強對境外企業的監督和管理。加強同友好城市的聯系與合作,進一步密切與世界各國在教育、科技、文化藝術等多領域的交流,以辦好有重大影響的大型國際會議和國際活動為重點,顯著提高國際交流水平。加大對首都形象的宣傳力度,提高北京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四)加強與國內地區合作
進一步擴大對內開放,加強與兄弟省區市的交流與合作,發揮首都功能,服務全國發展,實現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共同繁榮,增強北京在全國的輻射力。
積極參與西部大開發。繼續做好本市與西部地區的對口支援工作,擴大與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環境保護項目的合作以及教育、文化、文物等領域的交流。根據本市和西部地區發展的實際需要,大力發展與西部地區在電力、天然氣等能源開發方面的合作。充分發揮北京科技、旅游、人才等資源優勢,積極參與西部地區的開發建設,推動本市和西部地區的資產重組、產業優化升級。以優勢產業為龍頭,在西部地區發展配套產業,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參與西部地區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發揮北京的教育優勢,通過聯合辦學等多種途徑,為西部地區加快培養各類實用技能型專門人才。積極支援西部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改善醫療條件。
加強與周邊地區的經濟開發合作,帶動首都圈和環渤海經濟圈共同發展。進一步增強北京作為環渤海地區中心城市的綜合服務功能,拓寬合作領域,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力求在戰略資源開發與利用、產業結構調整、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區域市場開拓、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發揮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引導、帶動作用,推動各種生產要素的跨區域流動和優化配置,促進區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整體競爭力的提升,實現區域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四、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
發揮首都科技、教育、智力優勢,加快開發中關村科技園區,構建首都區域創新體系,發展高水平教育,培養高素質人才,是新時期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應對經濟全球化和新技術革命挑戰的重大舉措。要通過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促進知識經濟加速發展,把北京建設成為全國知識經濟發展基地。
(一)開發中關村科技園區
按照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五年上臺階、十年創一流的總體要求,集中力量抓好中關村科技園區開發建設,使之成為推動科教興國戰略、發展市場經濟的綜合改革試驗區,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家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立足首都、面向全國的科技成果孵化、輻射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以及高素質創新和創業人才的培養基地。
加快園區功能開發。著重培育園區的商貿、研發、中試、孵化、人才培養和產業化基地功能。加快中心區建設,基本完成中關村西區開發和東區科學城的改造,推進軟件園、生命科學園以及清華、北大等大學科技園的開發。建設上地信息產業基地北擴工程、永豐科技園等一批重大項目。發揮各園區優勢,合理分工,培育各具特色、具有競爭力的主導產業和高新技術名牌產品。海淀園要著重開發人才培養、科技創新、成果孵化和商務商貿功能。豐臺園要依托在軍工、航天、機械等領域的科技資源優勢,形成以光機電一體化、環保設備、航天技術為特色的產業發展格局。昌平園主要以生物工程和新醫藥為重點,同時發展電子信息制造業、光機電一體化產業。電子城科技園(包括空港工業區)要發展成為信息產業研發、生產和出口基地。亦莊科技園要形成以外向型經濟為主導的綜合性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同時,積極推進各園區內傳統工業企業的搬遷調整。
建設完善的園區基礎設施。引導各方面資金,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加快中關村科技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步伐,使基礎設施的服務能力基本滿足園區發展需要。建立便利的對外交通體系,加強各園區間的交通聯系。建設園區路網,實現內部交通快捷。改造、建設中關村地區給排水、天然氣、電力、供熱和污水處理系統,全面改善園區市政配套設施,基本滿足重大項目建設配套需要。把園區的能源和水資源供給納入規劃市區范圍統籌安排,并嚴格制定標準,推廣節能和節水技術,建設節能和節水園區。
完成中關村寬帶多媒體信息網工程,建設數字中關村、數字圖書館群、中關村電子商廈、信息化社區、遠程高技術教育、網絡協同研究平臺等六項應用工程,建成園區管理、服務和商務等信息系統,使中關村科技園區成為數字化園區。
營造富有活力的創業服務環境。深化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創造高效率的政府服務環境。健全創業服務體系,加強評估、項目策劃、成果鑒定、咨詢等中介機構的建設,促進技術貿易和技術轉讓市場發展。加強法制建設,制定有關法規,維護公平競爭。依法進一步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加快為科技園區配套的居住區建設,利用區域內各種社區服務資源,搞好滿足多層次消費需要的社區商業服務網點設施、文化娛樂和體育健身設施及其它服務設施建設。搞好園區內沿河、沿路兩側綠化,建設形成貫通園區的綠色網絡;加強各功能區、產業基地和居住區內的大面積公共綠地建設,營造豐富多彩的綠色休閑場所和生態景觀。積極防治各類污染,顯著改善園區環境質量狀況。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重點解決高校校園、功能區、居住區及主要道路周邊的環境臟亂問題。
(二)構建首都區域創新體系
以體制創新帶動科技創新,構建首都區域創新體系,營造有利于科技創新的環境,為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增強科技持續創新能力提供支撐和保障,更好地為全國發展服務。
建立創新機制。加快產學研一體化進程,打破傳統的部門、行業和條塊分割,實現交流滲透和協同互動。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跨國公司共建開放的研究實體。建立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資金廣泛參與的投入機制。探索采取資本金投入、貸款貼息等多種形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發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加快風險投資體系建設,培育風險投資主體,健全高新技術產業投融資機制。積極發展開放式基金,探索運用建設債券、可轉換債券等金融工具,為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籌集資金。加強科研條件建設,完善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加強基礎研究和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先進制造技術、環保技術、航空航天技術等關鍵領域的技術開發和應用,增強可持續創新能力。
整合創新資源。促進中央在京科技機構與本市各單位間的信息溝通與交流,采取開放、合作、資金支持等多種方式,利用中央在京科技機構的研發能力和產業化能力,建立高水平的研發中心、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和產業化基地。加強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大力支持和推動高水平的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積極吸引跨國公司和境外各類經濟、科技組織在京創建研發機構。積極聘請高水平的國內外專家和留學人員,提高研發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北京企業到國外設立研發機構。
培育創新主體。以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增強企業技術創新動力。完成技術開發型科研機構的企業化轉制和社會公益性科研機構的分類改革。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為民營科技企業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鼓勵大中型企業建立技術中心,有重點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場競爭能力和自主開發能力的骨干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的主導力量。到2005年初步形成比較完善的技術創新體系,產生一批世界先進的技術創新成果和有較高市場份額的高新技術產品,大中型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占年銷售額的比重達到3%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占年銷售額的比重達到5%以上。
營造創新環境。著力完善首都創業孵化體系和首都經濟創新服務體系。加強高新技術孵化器建設,重點支持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留學歸國人員創業園、大學科技園、專業孵化器、企業孵化器建設,鼓勵外資與合資孵化器、國際企業孵化器的發展,進一步發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聯合建設的孵化器,到2005年建成100個高新技術孵化器,形成完善的首都創業孵化網絡。鼓勵發展各層次創新服務機構,重點開展評估評價、人才培訓、信息咨詢、知識產權等各類專業中介服務,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市場行為,提高創新服務水平。
(三)發展高水平教育
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接受高質量教育的需要,充分發揮教育的全局性、先導性和基礎性作用,發展各種教育服務,提供更多教育機會,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創造教育發展的良好條件。
建立終身教育體系。大力推進早期教育和學前教育。高水平、高標準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積極發展高等教育,在全國率先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加快發展研究生教育,穩步發展本科教育,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成人教育與培訓,建設學習化社會。實行彈性學習制度,促進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相互溝通、學校教育與校外教育相互配合、職前教育與職后教育相互銜接。擴大留學生教育規模,吸引海外學生在京接受高水平教育。
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改革招生考試制度、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完善教育質量監控評價體系,建立素質教育水平評價制度。建立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的機制,重視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智育與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和社會實踐的相互協調、全面發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教師隊伍優化的有效機制,大力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著重抓好中小學素質教育,適當縮減小學班級規模,實行因材施教。
完善辦學機制,改善辦學條件。積極推進辦學體制改革,鼓勵社會力量辦學。進一步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引導學校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多渠道、多方面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改革學校后勤管理體制,“十五”期間基本實現高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城市改造和人口分布變化趨勢,調整小學和初中學校布局,吸收社會資金,建設普通高中名校分校。進一步調整高等院校和中等、高等職業教育布局。加快辦學條件標準化建設,大力推進現代教育技術的廣泛應用,提高教育手段的現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設一批在全市和全國有重要影響和顯著特色的示范性、標志性學校,“十五”期間使所有獨立建制的中小學校能夠上因特網。建好高等教育園區,支持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院校建設成為世界一流大學,努力建設一批世界知名的院校和一流的學科。
(四)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
實現新世紀發展的戰略目標,關鍵在于培養和用好人才。要進一步加強人才資源開發,堅持把培養、吸引和用好人才作為一項重大的戰略任務切實抓好,調整人才結構,全面提高人才素質,造就一大批高素質人才,為首都現代化建設服務。
加快培養專門人才。在黨政系統、科教文化、企業管理等各個方面,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的領導人才隊伍,加快年輕領導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在普遍提高勞動者素質的基礎上,加快培養一批首都現代化建設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和懂經營、善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使之能夠及時掌握新理論、新技術、新知識、新方法,不斷適應首都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建立和完善引人、用人機制。鼓勵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更新用人觀念,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類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激勵機制和社會評價機制,充分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全社會形成尊重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圍。優化人才的專業和學歷結構,促進人才在產業和地區間的合理分布。堅持公開選拔、招聘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吸引留學人員和國內優秀人才來京工作或創業。廣泛開展國際間人才交流,按照國際慣例聘請國外專家,重點引進高新技術產業的優秀人才、知名的高級管理人才、科技教育界的學術帶頭人等。建立和完善機制健全、運行規范、服務周到、指導監督有力的人才市場體系,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五、提高城市現代化水平
“十五”時期要按照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要求,實施城市化戰略,加快郊區城市化進程,提高市區現代化水平,進一步完善城市發展格局,顯著增強首都城市服務功能,提高城市承載能力和管理水平,構建起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基本框架,在全國和世界面前樹立首都城市發展的新形象。
(一)完善城市發展格局
實行城市開發建設重點的戰略轉移,構建市中心區—綠化隔離帶—邊緣集團—衛星城—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市格局,重點加快南部地區發展,建成綠化隔離帶,加強衛星城開發建設,加速推進郊區小城鎮建設,促進城市體系完善和空間布局優化。
加快南部地區發展。著眼于縮小發展差距,以危舊房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加快南部地區的建設步伐,逐步實現與其他區域協調發展。實施傾斜政策,加大對南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重點加強道路交通設施的改造,加快給排水、污水、供電、供氣、供熱、電信等管線的鋪設,建設完成廣安大街改擴建、南中軸線改擴建、蒲黃榆路改擴建、106國道北京段等一批關系南部地區發展的重大項目,使南部地區基礎設施相對落后的狀況明顯改觀。加快南部地區危舊房改造步伐,集中力量搞好前門、天壇、永外、牛街、天橋、菜市口等危改區的改造,使南部地區的居住狀況和環境明顯改善。優先安排南部地區的公共建筑和商業設施建設,規劃建設一批文化、體育設施和大面積綠化休閑廣場。加快前門大柵欄地區整治改造。加強南部地區水系綜合整治,實施涼水河截污清淤工程,改善水質狀況。加快南部地區發展,是關系首都現代化建設全局的大事,全市各方面都要積極支持,南部地區也要創造條件,發揮優勢,加快發展。
建成城市綠化隔離帶。嚴格控制市區建設用地規模,防止粗放擴張,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以植樹造林為主,在城近郊區建成125平方公里的綠地,形成環繞市區的綠化隔離帶,促進城市發展格局的完善和生態環境的改善。
加快衛星城開發建設。衛星城的發展要為分擔市區功能和帶動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加強衛星城的規劃,提高整體設計水平和建設質量,根據各自的發展條件,進一步明確功能定位,創造各具特色的衛星城形象。有步驟地引導一些高校、科研單位、機關單位以及相配套的中初等教育機構、衛生機構、文體設施等向衛星城擴散和遷移。“十五”期間,重點發展通州、昌平、亦莊、黃村、良鄉、順義六個衛星城,使之成為現代加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基地,分擔全市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物流集散等方面的功能,成為市區人口轉移的主要地區。延慶、懷柔、密云、平谷、門城鎮等衛星城要成為本地區的綜合經濟中心和旅游服務基地,帶動本地區工業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加強衛星城基礎設施建設,重點解決好衛星城與市區之間的交通聯系問題,及早完成公路一環、公路二環和京密高速公路建設,提高通行能力;規劃建設軌道交通體系,密切與市區交通聯系。加強衛星城能源、水利、環保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供給能力和服務水平,形成高質量的生活服務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人口和產業向衛星城轉移過程中存在的戶籍管理、住房制度等方面的問題。
加速推進郊區小城鎮建設。充分發揮小城鎮在集聚農村人口、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等方面的作用,通過小城鎮建設,提高郊區城市化水平。“十五”期間,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增強特色的原則,重點抓好昌平小湯山鎮、順義后沙峪鎮、通州宋莊鎮、大興西紅門鎮、懷柔楊宋鎮等33個中心鎮的建設。加快小城鎮二、三產業的發展,根據各自的優勢和特點,大力發展各具特色的產業,吸引鄉鎮企業和各種生產要素向小城鎮集聚。實施戶籍管理新政策,引導農村人口向小城鎮集中。加強小城鎮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創造小城鎮發展的良好形象。
(二)增強城市服務功能
立足不斷增強首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基本功能,進一步開拓適應現代化國際大都市需要的商務服務、物流集散、會展旅游等功能,著重搞好主要功能區的建設和城區危舊房改造,提高市區現代化水平,樹立新的城市形象。
加快建設北京商務中心區。堅持規劃先行,高標準地完成北京商務中心區的詳細規劃,統籌考慮安排好商務中心區的土地開發、基礎設施建設、整體風貌設計和環境形象塑造。加強功能開發,著重增強商務中心區的集散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務功能。積極創造條件,引導外資金融保險機構、國內外大企業總部、各類中介服務機構聚集,提高商務中心區集聚和擴散生產要素的能力。全面改造市政配套設施,基本滿足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加快智能化、高效率的服務系統建設,顯著增強為國際商務活動服務的能力。推進土地開發和功能置換,全面完成區域內工業企業的搬遷。“十五”期間,力爭基本完成核心區的開發建設,建成一批標志性項目,初步展示商務中心區的整體形象。
加強重點功能區開發。基本完成金融街沿二環路一側的開發建設,形成金融管理和服務密集的金融功能區。建成以王府井和西單為重點的現代化商業中心區。建成以前門—大柵欄地區為重點的傳統文化特色商業區。建設一批包括城市廣場和大面積城市公共綠地在內的永久性開放空間。規劃建設以開發傳統文化資源為特色的琉璃廠文化產業園區。規劃建設以集裝箱到發及聯運為主的現代化綜合物流基地,并在市區邊緣建設和完善一批物流中心,形成現代物流體系。
加快城區危舊房改造步伐。通過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搞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措施促進危舊房改造。采取必要的優惠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外資和外埠資金投向危改項目的房地產開發,組織成片危舊房改造地區土地一級開發。加大政府投入,充分發揮市房改資金支持危舊房改造的作用,并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貸款。加強危舊房改造的協調服務,積極探索新途徑,創造新經驗,力爭到2005年基本完成城區現有危舊房改造。
(三)保護歷史文化名城風貌
堅持正確處理城市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關系,保護和發揚古都風貌,初步形成既保持古都風貌、又富有現代氣息的城市風格。
突出保護重點。重點保護皇城、傳統城市中軸線、歷史文化保護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城市水系和古城基本格局,體現古都基本風貌。對劃定的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積極探索有利于保護的管理辦法,以保護為主,進行小規模改造,保留代表歷史風貌的標志性建筑。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區,加大投入力度,加強文物建筑的搶險修繕整治,進行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進一步擴大保護范圍,對于歷史文化保護區外分散的、未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較為完整的四合院民居及某些文物古跡和近現代建筑,盡量予以保護。
整治恢復部分歷史文化景觀。重點對城市河湖水系進行整治。結合城區污水截流,恢復、整治北京河湖水系,爭取到2005年完成城市主要河湖的整治,建設形成完善的城市水系,達到水清、岸綠、流暢的目標,有條件的河段實現通航。搞好中軸線、皇城、朝阜路、國子監街、什剎海地區的古建修繕。有步驟地進行圓明園遺址、明北京城墻遺跡、先農壇、東岳廟、宛平城、蓮花池等文物古跡的修繕整治。完成對頤和園、天壇等重點文物古跡周邊地區環境的治理。
加強保護歷史文化名城規劃工作。落實《北京舊城歷史文化區保護和控制范圍規劃》,根據各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文化內涵和特色,優化土地使用功能。加強新建項目的規劃設計,規范改造與開發,力求使保護區內新的建筑與古都風貌相協調。制定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總體規劃和相應的名城保護地方性法規,依法切實加強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
(四)提高城市承載能力
堅持城市基礎設施適度超前、優先發展。重點加強城市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解決影響城市正常運轉的薄弱環節,提高城市的承載能力。
改善城市交通。以建設交通便捷之城為目標,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堅持交通先行,進一步加強交通設施建設,改進和加強交通管理,完善城市道路網和軌道交通網,建立以公共交通網絡為主體、快速交通為骨干的現代化城市交通體系。
進一步加強交通設施建設。“十五”期間力爭新建軌道交通線路100公里以上,新建、改擴建道路200公里以上,新建公路700公里以上。把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作為重中之重,加快建設北京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工程和地鐵五號線、八通線、春頤支線、望京支線等一批項目。加強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及環路快速聯絡線建設,完善城市快速交通網。加快二環路內主干路網建設,繼續實施好市區路網加密工程。加快停車場建設,基本緩解城區停車難問題。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公共交通線網,增加公交專用道,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公交樞紐站和運營場。配合鐵路部門搞好京滬高速鐵路北京段、北京站至北京西站地下直徑線、北京北站改造、北京南站改造等項工程的建設。
把加強交通管理作為改善城市交通的關鍵環節。在市中心區采取限制性的交通措施,集中力量發展連接中心區與邊緣集團和衛星城的大容量軌道交通和市區地面公共交通系統。建立健全交通法規,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加強機動車管理,使機動車輛增長與道路增長相適應。建設國際一流的交通指揮系統、調度系統,積極應用智能化交通等先進技術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繼續實施好路口改造工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強停車管理,提供交通疏導信息,減少無序交通量。
優化城市能源結構。以建設清潔節能城市為目標,大力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費的比重,提高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消費比重,逐步建立起市場化的優質能源供應體系。到2005年,使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消費在能源終端消費中的比重達到75%左右,為改善首都大氣環境創造良好條件。
加快陜北天然氣進京市內擴建工程、地下儲氣庫及輸氣管線建設,開工建設并完成第二條陜京長輸管線,同時積極做好接收俄羅斯天然氣和海外液化天然氣的準備。改善電力供應結構,建設完成北京第三熱電廠300兆瓦燃氣機組,對高井電廠進行改造。今后不再新建燃煤電廠,新增用電負荷主要依靠引進外部電源供應。加強城市中心區電網建設,提高供電可靠性。改造農村電網,降低電網損耗。完成高碑店熱電廠供熱管網工程,實現東西聯調聯供。積極發展燃氣采暖。積極開發利用地熱能、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等新能源。
繼續把節能工作擺在重要地位,積極推廣工業節能、建筑節能、采暖供熱系統節能、垃圾焚燒熱能回收利用技術;采用先進節能技術工藝,進行節能技術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地方節能政策法規和管理體系,適當提高技術標準,大力開展節能新產品和新能源的推廣應用。“十五”末期,力爭使工業用能的年增長率從九十年代的4.4%降至1.0%左右,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綜合能耗年均降低6%左右。
保障城市供水。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實施南水北調工程,做好開工前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建設官廳水庫飲用水源恢復工程,爭取“十五”期間逐步改善水質并最終恢復飲用水功能。加強供水設施建設,增加供水能力,建成第十水廠,擴建田村山水廠,完成西南郊調蓄水廠,新增市區自來水日供應能力68萬立方米。加快城市供水干管建設,完善供水管網,重點解決好城市南部和西部地區供水設施不足問題,基本解決十個邊緣集團地區的生活供水問題。
維護城市安全運行。高度重視防災減災工作,全面建立起由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救災指揮系統、減災行動系統組成的全市統一綜合防災減災系統。重點做好防震減災和消防工作。建立地震監測預報、震前預防和震后應急三大工作體系。加強防震減災中心設施建設,實施首都圈防震減災示范區工程,完成防震減災指揮系統等項目建設,開展地震活動斷層的探測,加強防震技術的研究與應用,提高防震減災的應急能力。加快消防設施的建設,完成消防調度指揮系統改造擴容工程,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加強消防隊伍建設,提高搶險能力。進一步完善“西蓄、東排、南北分洪”的城市防洪體系,建設完成西郊蓄洪回灌、永定河滯洪水庫等防洪工程。根據不同地區的特點,做好干旱、洪澇、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災害的防災減災。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切實加強勞動保護,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建設,提高城市防空和抗毀能力。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
(五)加強城市規劃和管理
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城市管理思想、管理體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創新,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的龍頭作用,繼續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城市運行重點環節的管理,顯著提高城市管理現代化水平,基本形成適應首都要求的現代化城市管理體系。
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的龍頭作用。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指導性和權威性,提高規劃的透明度。認真實施并適時修訂《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北京市區中心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和控制范圍規劃》、《北京市地下空間發展規劃》以及遠郊縣(區)的區域規劃和衛星城總體規劃。制定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城市綠化系統、國家和市級風景名勝區等一批重點規劃,逐步完善城市規劃體系。進一步加強規劃立法,強化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
繼續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重點理順市區兩級在城市管理中的職能劃分,繼續推進城市管理重心向區、街下移,完善“統一領導、各司其職、規范管理、強化基層”的城市管理格局。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引入競爭機制,深化市政公用企業經營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向社會化、市場化、企業化過渡。加大基礎設施維護和管理力度,消除管理死角。進一步加強城市基層的基礎性工作,著力引導、規范和促進社區建設,培育社區組織,建立完善的社區管理和服務體系。進一步深化街道體制改革,強化街道綜合管理職能。加強城鄉結合部的管理,理順管理體制。推進綜合執法,加強城管監察隊伍建設,嚴格依法辦事。
六、促進可持續發展
以防治環境污染、建設良好生態環境為重點,大力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資源保護與利用,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穩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實現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良性循環。
(一)治理環境污染
繼續以防治市區大氣污染為重點,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到“十五”末期,使全市大氣、水體及城鎮地區聲學環境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固體廢棄物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水平顯著提高。
大氣污染防治。在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的同時,禁止原煤散燒,大力推廣使用工業型煤、水煤漿和低硫、低灰份優質煤等潔凈煤,發展集中供熱,減少煤煙型污染。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十五”末期開始執行相當于歐洲2號標準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通過發展清潔燃料車,嚴格執行機動車淘汰報廢制度,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的監督管理等措施,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擴大城市綠化面積,逐步消滅裸露地面;嚴格施工工地環保管理,加強道路交通揚塵的防治,逐步擴大道路水沖、機掃面積,控制揚塵污染。到“十五”末期,使市區主要大氣環境質量指標年均值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市區空氣污染指數(API)達到和好于二級的天數占全年的70%以上。
水污染防治。保護地表及地下飲用水源,提高污水處理能力,開展地表水綜合整治。到“十五”末期,使市區地表水環境質量按功能區達到國家標準。防治農村水源污染。保護地下水水質,逐步提高、恢復地下水水位。治理涼水河、蓮花河、小龍河。落實《海河流域防治規劃》,實施流域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加快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建設,建設清河、吳家村、小紅門、盧溝橋等污水處理廠,同時建設相應的污泥消納處理設施。結合城區改造對舊溝和合流下水道進行更新改造,加快建設市區污水截流管線。到2005年使市區污水日處理能力達到260萬噸左右,市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0%,實現市區和城近郊區河湖水環境根本改觀。郊區城鎮共形成二級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40萬噸以上。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加強城市垃圾的全過程管理,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全面實行垃圾收費制度,加強垃圾處理費收取和使用監管。建設和完善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處置系統,實現垃圾的分類收集、回收和處理,提高垃圾資源化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郊區城鎮、村鎮垃圾處理處置設施和消納場所建設。提高環境衛生的技術水平和機械化程度。提高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完成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和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示范工程建設。到“十五”末期,使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資源化率達到3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
工業污染源防治。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使排污企業在穩定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在重點企業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提高企業內部環境管理水平。加速削減冶金、電力、建材和化工等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結合市區工業搬遷和郊區小城鎮建設,減少市區污染,控制郊區工業污染。到“十五”末期,工業污染源做到穩定達標排放,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在目前基礎上再削減30%以上。
噪聲、電磁、輻射(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加強對社會噪聲的管理,減輕居住區周圍餐飲、娛樂業和施工噪聲,控制交通噪聲發展;提高道路、住宅的減噪抗噪設計標準。加強電磁輻射源申報登記、建設審批和監測管理工作。對放射性污染源和廢物產生與排放做到全面有效監控,放射性廢物、廢源全部得到妥善處理處置。積極探索并加強光污染防治。
(二)改善首都生態環境
以造林綠化、治理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為重點,以全面改善首都生態環境為目標,加快構筑首都綠色生態屏障,著重搞好重點區域的生態建設和保護,逐步實現首都生態環境系統的良性循環。
建成三道綠色生態屏障。以燕山、太行山綠化工程、前山臉爆破造林工程為重點,建設山區生態圈,開展退耕還林、還草,使林木覆蓋率提高到70%以上。以 “五河、十路”和農田林網建設為重點,搞好綠色通道建設,構筑平原生態圈,使平原地區林木覆蓋率提高到25%以上。以首都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為重點,形成城區生態圈。
加強重點區域的生態建設和保護。水源保護區以涵養水源和保持水土為核心,加強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設,搞好水生態環境動態監測,提高水源涵養和保護能力。“十五”期間,加快建設密云水庫和懷柔水庫上游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營造水源涵養林;加快官廳水庫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建設;搞好第八水廠防護區水源防護林建設。深山綠化與水土保持區以保持水土和防治山洪泥石流為重點,加強天然林保護、防護林營造,搞好小流域綜合治理和山洪泥石流防治等工程建設,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與減輕自然災害,形成山區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淺山景觀生態區以生態旅游和觀光農業為特色,營造風景林,建設名優特果品生產和林果良種繁育基地,發展節水型高效農業。風沙治理區以防風固沙林網建設為基礎,加快五大風沙危害區綜合治理,完成1.3萬公頃沙地、10.9萬公頃潛在風沙化土地的綜合治理。平原生態與節水農業區要大力發展節水農業,綜合治理水土環境污染,全面實現農田林網化和四旁綠化,建設綠色通道和森林公園。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15~20個自然保護區。加快8個國家生態環境建設重點區縣的建設。搞好遠郊區衛星城、中心鎮、建制鎮環城林和村鎮片林的建設。
加強市區綠化。在抓好街道、居住區、公共場所等綠化建設的同時,集中建設好市區中心大面積公共綠地。加強新建道路和城區重點道路及水系兩側的綠化建設,形成中心城區的道路、水系綠化網。通過拆房建綠、破墻透綠、見縫插綠等措施,不斷提高綠化覆蓋率。提高新建成區和危舊房改造區綠地面積標準。大力發展垂直綠化,合理配置、優化品種,形成以樹木為主,喬木、灌木、花草結合的種植結構,提高城市綠化美化水平,力爭形成比較完善的綠色基礎設施體系。加強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與管理,把首都建成一流園林城市。
(三)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
加強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是關系首都生存和發展的長遠大計。“十五”時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水資源、土地資源的保護與節約,提高礦產等其它資源的利用率。
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以建設節水型城市為目標,采取“量水而行”的原則,堅持開源節流并舉、節流優先,緩解水資源短缺矛盾。加強水源保護和涵養,減少地下水開采,積極實施人工降雨和人工補水工程,利用大氣水努力增加補給。積極開展雨水截流和雨洪利用,建設雨洪攔蓄工程,回補地下水。逐步實現市區城市自來水與自建設施供水(自備井)的管網連接,并進行統一調度,爭取市區地下水平水年不再繼續超采,豐水年適量回補。大力發展節水型農業、節水型工業和節水型服務業。提高全體市民的水資源憂患和節約意識,調動全社會節水的積極性。積極應用節水技術和措施,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大力倡導家庭節水。積極開展污水資源化再利用,力爭到“十五”末期日污水回用達到50萬噸。采用征收水資源使用費、開展水資源使用權交易等經濟手段,優化水資源配置和使用,推動節水和污水資源化再利用。加強水資源動態監測。
加強土地資源保護和利用。強化政府土地管理職能,切實保護耕地。積極開展土地整理、復墾,增加耕地后備資源,保持耕地總量占補平衡。強化對農用地管理和轉用審批,嚴格控制各類建設占用耕地,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加強近郊區、遠郊平原區、山谷盆地、河川谷地等重點區域的耕地保護和對基本農田的管理。加強對土地利用的分類指導,合理規劃各類功能區建設用地,嚴格控制市區用地規模,適當安排衛星城建設用地,嚴格控制村鎮建設外延擴大和占用耕地、林地,優先安排交通、水利、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
加強礦產資源管理。進一步加強對非金屬建材、地熱等與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優勢礦產資源的勘查,實施資源保護政策,大力推行綜合開發和綜合利用,滿足城鄉建設的需要。
(四)促進人口健康發展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嚴格控制人口增長,加強外來人口管理,調整人口分布,積極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問題,促進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嚴格控制人口總量。繼續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并完善人口與計劃生育調控體系和管理機制,進一步改進計劃生育服務,促進優生優育。強化對外來人口、人戶分離人員、城鄉結合部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在嚴格控制人口機械增長的同時,鼓勵高素質人才在京落戶。
加強外來人口管理和服務。以促進首都經濟發展和維護首都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為出發點,根據居留時間長短加強外來人口的管理和服務。提高就業流動人口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和法制觀念,依法保護外來人口的合法權益,堅決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基本形成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較高、流動有序的管理新格局。
調整人口分布。鼓勵市區人口向衛星城和小城鎮轉移,改變人口過于集中在市區的狀況,緩解市區基礎設施和發展空間的壓力。逐步探索實行有差別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價格政策,降低邊緣集團、衛星城的生活成本,增強對市區人口轉移的吸引力。鼓勵山區人口向山外流動,對自然資源匱乏、生存條件惡劣的地區繼續進行人口搬遷。
促進老齡事業健康發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采取切實措施,加快老齡事業發展。堅持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建立和完善老年社會保障制度和社會互助制度,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醫療保健、體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老年服務體系。切實提高老年人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為和老有所樂。在充分利用現有設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大力興辦公共養老設施和活動設施,到“十五”末期使全市養老設施總床位達到3萬張。依托社區積極發展老年服務產業,建立社區養老服務網絡,推進養老服務的社會化。
積極維護和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不斷提高婦女的綜合素質,培養女性人才。切實保護和維護婦女在參政議政、文化教育、就業與勞動保護、衛生保健、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堅持兒童優先的原則,不斷發展兒童事業,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重視和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完善殘疾人康復、教育、體育設施,提高城市無障礙設施水平,滿足殘疾人的需要。貫徹落實好相關政策措施,改善殘疾人狀況。
七、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推進社會發展的機制創新,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會發展體系,力爭在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改善居住環境、創造發展機會等方面邁出更大步伐,使首都社會發展綜合水平繼續走在全國前列,讓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方便、健康和幸福。
(一)擴大城鄉就業
調整就業結構,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加快服務業發展,特別是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和為高新技術產業配套的現代服務業,擴大就業崗位和渠道。積極發展中小型企業特別是各類勞動密集型企業,充分發揮城鄉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吸納勞動力就業方面的作用。通過建立階段性就業制度,推行彈性就業形式,引導勞動者轉變擇業觀念,鼓勵從事多樣化有報酬的勞動,緩解就業矛盾。
健全勞動力市場,促進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建立和規范各種職業介紹和就業服務中介機構,形成公益性與產業化相結合、覆蓋城鄉的職業介紹服務體系。健全公益性職業介紹服務網絡,加強對失業人員的就業服務,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就業機制。加強執法監督,維護勞動者、企業的合法權益,逐步實現就業工作法制化。
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強職業技能開發、在職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全面推行勞動預備制培訓,到“十五”末期使初高中畢業生第一次就業前培訓率超過90%。
(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以政府為主導,以制度建設為核心,努力構建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的、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到2005年,基本形成覆蓋全社會的完善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把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納入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加快建立公務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完成養老保險制度的配套改革,形成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老、遺、殘一體化的養老保險體系。加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形成包括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醫療互助、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以及社會醫療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加快相關配套改革,完善基本醫療服務管理;建立制約機制,完善醫療保險的費用支付辦法和費用控制辦法。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基本形成與市場就業機制相適應的失業人員生活保障和促進再就業的失業保險運行機制。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實行工傷保險費用社會統籌,不斷提高工傷保險的保障水平。適時推出生育保險制度。發展職業康復事業,幫助工殘職工從事適合其身體狀況的勞動。
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健全農村初級衛生保障服務體系,重建、完善合作醫療;按照民辦公助和自愿參加的原則,建立以個人投入為主,集體扶持、政府適當支持的籌資機制,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鞏固和發揮家庭養老的功能,探索推行適合首都農村特點的養老制度。按照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引導與農民自愿的原則,穩步推進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時開展個人儲蓄、商業保險等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險。
鼓勵發展企業補充保險及商業保險。充分發揮企業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障體系的補充作用,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加補充保險,待遇水平與繳費情況完全掛鉤;商業保險要通過增加服務項目和服務范圍,滿足經濟狀況較好的單位和人群的高層次保障需求。
推進社會保障事業社會化。剝離企事業單位承擔發放社會保險金和管理社會保障對象的社會性職能,建立真正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實現退休人員、失業人員與企事業單位脫鉤后,社會保障金由社會機構發放,人員由社區統一管理。繼續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加大社會救濟力度,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和社會互助。按照“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服務方式多樣化、服務隊伍專業化”的總體要求,加快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進程,促進社會福利事業健康發展,到2005年基本形成以政府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為示范、其他多種形式的社會福利機構為骨干、社區福利服務為依托、居家供養為基礎的社會福利服務網絡。
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積累水平。建立可靠、穩定的多渠道籌資機制,確保個人帳戶積累制的順利過渡和實施。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社會保障支出比重。結合國有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變現部分國有資產,提取補充資金。強化和改進社會保險費擴面征繳工作,實行全額繳付結算方式;依法規制欠繳、拒繳行為,保證當期保險費收入。強化對各類企業的勞動保障監察,保證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障。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與監督,提高基金運營效率和投資收益率,實現保值增值,使資金運行步入良性循環。
(三)發展衛生體育事業
適應滿足城鄉居民提高健康水平的需要,進一步加快衛生、體育事業發展,大力推進產業化,形成多層次的服務體系。
深化醫藥衛生事業改革。推進醫療機構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加快醫院后勤服務社會化進程。完善并推廣“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醫療收費體制改革,規范對醫療衛生機制的補償機制。深化醫藥體制改革。加強區域衛生規劃,合理配置資源,多種渠道、多種形式興辦衛生機構,基本建成社區衛生服務組織、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合理分工的新型醫療服務體系。推進醫藥和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醫藥和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大力發展預防保健事業,建立、完善城市衛生應急處理體系和預防保健體系,加強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及重大疾病的監測、預防和控制。
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建立以社區為范圍,以家庭為單位,以居民健康為中心的社區衛生服務新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醫療機構初診、轉診制度,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加強農村衛生工作。鞏固和發展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村初級衛生保健,提高農村衛生院的服務水平。實施農民健康工程,擴大農村合作醫療的行政村和農村人口的覆蓋面,增強農民抵御疾病的能力。
大力發展體育事業。以申辦奧運會為契機,大力推動體育事業的發展。精心組織,努力辦好第2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第13屆亞洲杯足球賽等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全面落實全民健身計劃,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國民體質監測系統,以學校、社區、鄉鎮為重點,大力開展群眾體育活動,發展老年人、殘疾人體育,爭取到“十五”末期使全市國民體質的主要指標達到或接近中等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青少年體質明顯改善。深化改革,完善競技體育管理體制。推動體育社團和體育俱樂部的發展。通過舉辦體育賽事和國際體育博覽會等多種形式,大力發展體育產業。進一步加強國際體育交流。
(四)完善社區服務體系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的原則,加快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強化社區服務功能,健全社區服務組織,創造現代文明社區,進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實現居民基本生活服務不出社區。
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開展社區福利服務,解決“老幼孤殘”等特殊群體的生活困難。開展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全科醫療,普及自救互救知識,提高基層醫療保障能力。搞好社區計劃生育服務。推進社區就業服務,完善社區就業服務網絡,促進社區內失業人員、無業人員再就業。完善社區文化體育設施,豐富居民業余生活。大力開展社區教育、科技服務,提高居民科學文化素質。進一步開展社區法律服務,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強化社區安全服務,建設文明安全社區。
促進社區服務產業發展。建立基層政府和公眾廣泛參與的社區規劃管理制度,推進社區服務社會化。以街道、居(家)委會為依托,充分調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和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充分利用、合理配置社區資源,提高社區資源使用效益。把社區服務與發展地區經濟結合起來,逐步實現社區服務的產業化。
加強住宅區建設與管理。實施居住區開發示范工程,鼓勵建設開發各類特色功能小區;引入競爭機制,規范物業管理行為和服務標準,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基本形成清潔、優美、安靜、舒適的人居環境。
(五)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十五”時期要把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使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有一個明顯的提高,在實現小康的基礎上向初步富裕邁進。
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要千方百計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特別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十五”期間,扣除物價因素,城鎮居民和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6%以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把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規范社會分配秩序,強化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功能,保護合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過分擴大。
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要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增加城鄉居民居住面積,千方百計解決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難,到2005年力爭使城鎮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增加到18平方米。適應轎車、因特網進入家庭的趨勢,加快道路、通信、有線廣播電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不斷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拓寬消費領域,增加居民旅游、文化、娛樂等服務性消費。采取鼓勵消費政策,擴大信貸消費的種類和規模。豐富居民文化生活,提高醫療保健水平。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完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線等相關標準,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逐步減少低收入面。通過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穩步推進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
八、全面推進精神文明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大力發展先進文化,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基本保證。“十五”時期,要繼續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以建首善、創一流為目標,不斷完善和增強全國文化中心的功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方面、多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創造一流的市民素質、服務水平、文化氛圍和社會風氣,使首都的精神文明建設始終走在全國前列。
(一)加強思想道德建設
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堅持不懈地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鞏固和加強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精神,提倡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在全社會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形成全民奮發向上的強大動力。努力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思想道德體系,不斷強化“首都意識”,大力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設。加強公民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在全社會強化信用意識。進一步改進和加強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教育,建設好一批青少年活動場所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加強科普宣傳教育,完善科普工作機制,提高市民科學素養。反對封建迷信,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加強國防后備力量建設,搞好國防動員工作,提高全民國防意識。
(二)大力發展先進文化
從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出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繁榮首都文化事業,充分發揮首都文化資源優勢和市場機制作用,穩步發展檔案、文物等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提高全社會的文化生活質量。
加強馬克思主義的研究和宣傳。重視對社會思潮及其表現形式的研究和引導。積極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增加資金投入,加強對理論和實踐重大問題以及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問題的研究,推進學科建設和理論創新。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發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各項事業,加強對新聞輿論、國民教育、社會文化、休閑娛樂等各種思想文化陣地尤其是新聞網站的建設和管理,擴大先進文化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繁榮文化藝術事業。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實施精品工程,創作和生產出更多的融思想性、藝術性和欣賞性于一體的文藝精品。加強群眾文化隊伍建設,廣泛開展群眾文化活動,不斷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發展社區文化、村鎮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軍營文化等各類群眾文化事業,形成覆蓋全市的群眾文化活動網絡。不斷提高“春節廟會”等全市性傳統文化活動以及各區縣有特色的群眾文化活動的整體水平。按照國際水準,辦好北京新年音樂會等標志性文化活動。擴大與各省市、港澳臺地區以及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辦好重大政治、體育、經貿、科技活動中的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進一步提升首都文化的國際地位。
加強文化設施建設。進一步增加對文化設施建設的投入,在滿足普遍性需求的基礎上,集中建設好國家大劇院、北京國際展覽體育中心、北京電視中心、北京天文館改擴建等一批與首都地位相稱的標志性文化設施。高水準地建成一批城市文化雕塑。重視并加強社區、鄉鎮(村)的文化設施建設,鼓勵各企事業單位內部設施向社會開放,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活動場所。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博物館、檔案館、美術館、青少年宮、工人文化宮、影劇院等公共文化場館的建設和管理,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合理配置文化資源,建立科學合理、靈活高效的管理體制和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加強文化市場管理,規范市場經營環境,促進首都文化市場繁榮健康有序發展。強化文物保護意識,切實保護和利用好文物。整合文化資源,扶植優勢文化產業集團,引導和鼓勵多種所有制經濟進入文化產業。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積極引導電子出版物、網絡傳播等新興文化產業健康發展,逐步形成以新聞出版業、廣播影視業、廣告業、演出業、娛樂業、美術品經營業等為主體的文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規模擴大和水平提高,使文化產業成為首都經濟新的增長點。
(三)全方位創建文明城市
全方位推進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以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目標,全面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以創建文明社區為重點,把社區建成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堅強陣地。通過創建文明社區、文明居民區、文明居(家)委會、文明村、文明戶等活動,提高市民素質和群眾生活質量。深入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推進規范化服務達標,樹立行業新風,糾正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切實搞好文明旅游景區創建活動。發揮軍地雙方優勢,繼續加強軍警民共建活動。
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重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城市形象的環境臟亂問題。加大整治力度,拆除各類違章建筑、占路市場及城市河道兩側的集貿市場,整治好臟亂嚴重的城鄉結合部。加快環境優美街道、小區建設。加強重點旅游景區的環境建設和綜合管理,更好地發揮全國文明風景旅游區的示范作用。
九、創造良好發展環境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和相互參股等形式,實行股份制。加強企業管理,突出抓好資金、成本、質量三個主要環節,采用高新技術改進管理,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和科學決策,提高企業的運行質量、經濟效益和現代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放開搞活國有中小型企業。
“十五”時期要按照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要求,進一步深化各項改革,改善經濟調控,實現體制創新,創造富于活力和效率的發展環境;切實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努力維護首都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為各項事業蓬勃發展提供動力和保障。
(一)完善市場經濟體制
按照大力推進體制創新的要求,大膽探索,進一步深化各項改革,力爭在一些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在形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運行機制上邁出較大步伐。
大力培育有競爭力的市場主體。突出抓好國有企業改革這一中心環節,深入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三級國有資產管理和營運體系,建立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和規范的監督機制,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建立和完善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打破部門、行業壟斷和地區壁壘,進一步開放市場、放開價格,建立有效的市場調節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重點培育和建立比較完善的資本市場,充分利用證券市場,拓寬融資渠道,增加直接融資比重。大力發展土地、勞動力、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
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鞏固和深化市級政府機構改革的成果,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開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積極推進區(縣)和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將工作的主要著力點放到調控經濟運行、維護社會公平、管理公共事務、監管國有資產等方面,集中精力搞好綜合調控和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大反腐敗力度,克服官僚主義,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健全決策專家咨詢機制,積極推進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加強協調服務,建立廉潔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行政管理體制。
實施政府創新工程,全面加強政府管理。適應新形勢下政府工作的新要求,研究制定推進政府管理體制創新、公共服務創新的制度和辦法,培育政府創新機制。在政府各級組織中,大力提倡創新。建立政府部門內部工作程序,制定工作和服務標準,實現程序化管理。加強政府管理現代化、信息化建設,大力推行電子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知識含量。
按照政事分開和“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原則,遵循社會化方向,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合理劃分職責,逐步取消行政級別,促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向企業發展。按照政社分開的要求,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中介組織,提高各種社會中介組織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重點領域的專項改革。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競爭性項目,要逐步轉向在政府政策引導和調控下,以企業為主體,民間和外商共同參與投資。推進籌融資渠道多樣化,增加企業直接融資的比重,改善上市公司的資產質量,促進上市公司增資擴股。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繼續做好現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深化租金制度改革,發展已購公有住房和商品房的交易市場。大力發展住房金融,完善住房產權抵押登記制度,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方向,發展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相結合的組合住房貸款業務。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外貿等其他領域的改革。
(二)增強經濟調控能力
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綜合運用計劃、財政、金融、價格等手段,引導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保證經濟穩定增長,為首都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提高經濟調控水平。改革計劃管理方式,增強發展計劃的宏觀性、戰略性和政策性。健全經濟監測和預警系統。建立和完善信息發布制度,加強對企業的信息咨詢服務,提高市場主體把握市場和科學決策的能力。進一步完善分稅制財政體制,健全轉移支付制度。積極穩妥地推進稅費改革,強化稅收征管,努力增加財政收入。推進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嚴格財政監督管理,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逐步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共財政框架。深化金融改革,改進金融服務,推進金融創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提高銀行資產質量。注重發揮中央在京金融機構的作用,辦好地方金融機構,集聚資源,形成合力,更好地發揮金融對首都現代化建設的整體推動作用。繼續深化價格體制改革,逐步理順價格體系,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完善糧食儲備和糧食風險基金制度,保障首都市場供應。
繼續堅持擴大內需的方針。努力保持投資、消費的適度增長。在效益提高和結構優化的基礎上擴大投資需求,保持地方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均8%左右的增長速度。保持消費需求的增長略高于國民經濟的增長,“十五”期間,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年均增長10%左右。
(三)加強民主法制建設
“十五”時期要根據經濟體制改革和現代化建設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全面實施依法治市,為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奠定法制基礎和法治環境。
全面實施依法治市。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推進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制定和完善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加入世貿組織以及現代化城市管理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在知識產權保護、網絡服務、資源環境保護和城市建設管理等重點領域完成一批急需的立法項目,為促進新世紀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加強依法行政、從嚴治政,推進政府工作法制化。建立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全面實行政務公開,強化依法行政的監督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權力的制約機制和責任約束機制,加強權力監督,促使廉政建設的法制化。實現行政機構、職能和編制的法定化。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復議法,積極做好行政復議案件的辦理工作,落實行政賠償制度。積極推進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強化司法監督。建立健全法律服務體系,完善律師、公證、仲裁制度,規范法律服務隊伍和法律服務市場。加強執法活動、執法隊伍的監督管理,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深化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充分發揮各類群眾團體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和社會調節作用。鞏固和發展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促進民族團結和共同繁榮。深入細致地做好僑務和對臺工作。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擴展群眾參與討論、決定基層公共事務和社會事務的民主權利,提高決策透明度。推進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加強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規范村務公開的內容和程序,使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化、經常化,進一步推進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認真解決好新時期農村各種矛盾,把郊區民主法制建設提高到新水平。全面實行廠務公開,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職工行使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確保首都社會政治穩定
把確保首都穩定作為第一位的政治任務,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為首都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各種破壞活動,嚴厲打擊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活動,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決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有效遏制重大刑事案件的發生,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加快政法基礎設施、信息網絡和技術裝備現代化步伐,完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反應靈敏、運轉有效的治安預警系統、指揮決策系統、警務運轉系統和監督管理系統。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建立健全基層治保組織,形成居(家)委會、內部單位和繁華街區“三位一體”的創安工作格局。大力推進“科技創安”工程,加強社區防范基層組織建設,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網絡,提高社會整體防范水平。做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繼續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助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加大城鄉結合部的整治力度,基本消除治安亂點。高度重視、妥善處理好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建立和完善調解、處理矛盾的工作機制。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結 束 語
實現“十五”計劃綱要確定的目標和任務,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規劃實施保障機制。要認真制定、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與預算,分年度落實好綱要提出的目標和任務。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責,對所負責領域的任務,制定有針對性的具體實施方案,貫徹落實好綱要規劃的內容;各區縣政府要貫徹本綱要精神,制定和實施好本區域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依據本綱要編制和落實好各領域的專項發展規劃,完善專項規劃體系,為綱要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支撐。要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通過深入宣傳綱要,促使各類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政府意圖與政策導向,引導其自覺參與規劃實施。要加強規劃的實施監測和監督檢查,及時跟蹤分析規劃執行情況,提高規劃實施水平。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特別是加強對關系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落實情況的考評,保證綱要的整體執行成效。
本綱要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性規劃,其主要指標是預測性和導向性的。規劃實施期間遇到國內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其它重要原因,可以對規劃進行調整,由市政府提出調整方案,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