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關于調整婚姻狀況證明書收取工本費標準的函》京民計字[1995]第50號文收悉。經研究,同意婚姻狀況證明書工本費每由3元調整為6元。你局應持收費許可證到物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方可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民政局:
你局《關于調整婚姻狀況證明書收取工本費標準的函》京民計字[1995]第50號文收悉。經研究,同意婚姻狀況證明書工本費每由3元調整為6元。你局應持收費許可證到物價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方可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