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關于2022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調整方案》,其中提到2022年7月起北京市低保標準上調至家庭月人均1320元。
哪些人可以申請享受城鄉低保?
(1)持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的,可以申請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持有外地戶籍的居民與本市居民結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符合《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的,也可納入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人員,直接納入城鄉低保范圍:
- 低收入家庭中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以下簡稱重度殘疾人);
- 符合本市城鄉低保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歲及以上的老人扶養或撫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
城鄉低保家庭收入認定標準是什么?
《北京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指導意見(試行)》中提到的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具體如下:
(一)家庭收入認定標準。申請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月人均收入應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申請本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應低于當地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
(二)家庭財產認定標準。申請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或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的,家庭擁有應急之用的以下貨幣財產總額,人均應不超過24個月城市低保標準之和。
1.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等;
2.商業保險;
3. 公司、企業等個人名下注冊資金;
4. 當地區縣民政部門規定,需要記入認定范圍的其他貨幣財產。
(三)家庭財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符合享受社會救助條件。
1.家庭成員名下擁有機動車輛,包括:大型汽車、小型汽車、普通摩托車(不含殘疾人專用摩托車);
2.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總計達到兩套及以上(房屋累計建筑面積低于50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積低于10平方米的除外);
3.其它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
申請城鄉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及授權書》;
(三)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四)收入證明,主要包括:
1.在職人員需提供由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在職人員收入證明》,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在村務農人員需部門內部調查核實;
2.離退休人員需提交離退休證件及個人收入憑證(企業內部退休人員申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時,需提交企業實行內部退休制度的相關文件(復印件)、工資等收入憑證辦理。);
3.享受失業保險人員需提交領取失業保險金憑證或部門內部調查核實;
4.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人員需提交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憑證或部門內部調查核實;
5.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提供收入憑證;
6.職業介紹機構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檔憑證;
7.其他有關收入的證明。
(五)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人員,需提供就業失業狀況相關憑證;
2.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報告;
3.罹患重大疾病人員需提供本市二級及以上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或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書;
4.已婚家庭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5.解除婚姻關系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等解除婚姻關系憑證;
6.在校就讀的家庭成員需提交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或部門內部調查核實;
7.家庭成員為殘疾人的需提供殘疾證復印件。
(六)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如何申請享受城鄉低保?
(一)申請城鄉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委托村(居)委會代為提交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自收到申請后,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后,應指導申請人或代理人填寫《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將相關信息錄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工作,調查結束后,以村(居)委會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后,填寫《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并及時公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低保審核的行政主管部門對社會保障事務所報送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同時完成網上審核工作并將材料上報區民政局。
(三)區民政局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相關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全面審查,并入戶抽查。入戶調查結束后,對擬批準的低保家庭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完成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信息錄入和網上審批工作,發放《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并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