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現就發布2024年度社保對賬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5年4月1日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和社會保險自助終端優先開通電子版《2024年度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賬單》(以下簡稱“對賬單”)查詢打印功能??刹樵內藛T范圍為:2024年當年存在1個月(含)以上正常繳費記錄,且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參保人仍為正常繳費或暫停繳費狀態。
二、參保人在取得對賬單后,請對2024年度個人繳費情況進行核對。如有異議且經所在單位確認,請于2025年10月31日前,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等部門進行相關信息核對、修改或按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補繳。
三、為倡導低碳生活、保護環境,2025年優先推行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社保機構自助服務終端、京通小程序、“北京人社”APP及公眾號、合作銀行網點自助機等途徑查詢打印對賬單功能。為滿足個性化需求,如參保人仍需郵寄紙質對賬單或希望以電子郵件方式獲取對賬單,請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進行“個人業務登錄”后,在“人員信息登記與維護”模塊下選擇“人員信息維護”,點擊“人員信息變更項”下“其他基礎信息”一欄,點擊“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為郵寄或電子郵件。如將對賬單獲取方式選為郵寄,需同步勾選“郵寄對賬單郵編”和“郵寄對賬單地址”進行填寫;如將對賬單獲取方式選為電子郵件,需同步勾選“聯系信息”下的“聯系電子郵箱”進行填寫。
四、2025年3月31前將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為電子郵件的參保人,5月1日后可以通過已登記的郵箱地址查詢并打印2024年對賬單;將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為郵寄的參保人,5月底前可陸續收到由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郵政機構寄出的紙質對賬單。
五、今后年度,本市將繼續優先發布電子版社保對賬單,不主動郵寄紙質對賬單。
特此公告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5年3月
養老保險賬戶性質分為一般賬戶和臨時賬戶,外埠戶籍職工在京辦理退休,養老保險賬戶性質須為一般賬戶,為臨時賬戶的,則不符合條件。 第一步 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 參保人進入“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點擊首頁“社會保險權益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