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要求,全面提高全市中小學法治教育師資質量,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法治教師隊伍,結合我市實際,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中小學法治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分8章,共20條。即:總則、組織及職責、工作室組建、建設步驟及具體任務、課程設置、組織保障、監督考核及附則。
(一)總則。主要說明制定《辦法》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
(二)組織及職責。明確全市中小學法治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工作領導及具體工作職責,確保工作室建設各項任務有序推進。
(三)工作室組建。明確了工作室人員組成、配置人員數、選定程序、工作職責等內容。其中,工作室實踐導師、成員的資格,是依照全市中小學法治教育教師隊伍結構現狀,并結合“七五”以來,我委組織的相關法治教育培訓情況確定的。實踐導師配置數是按照七五普法規劃確定的50名優秀教師人數,考慮到建設周期及目前這一領域特級教師人數等因素綜合確定的,本著鼓勵全市積極參與、全面覆蓋的原則,各區可推薦中小學教師各1名,參與實踐導師評定。按照每區法治教師數且向遠郊區傾斜的原則,確定各區推薦成員人數。
(四)建設步驟及具體任務。明確了首批工作室建設周期是2年。工作室建設步驟分籌建與內部研修、理論實踐雙提升專題研修和總結交流展示階段等三階段。
(五)課程設置。明確了課程形式、實踐途徑和具體內容。
課程設置注重緊扣《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中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途徑,將專門課程、教學方式、多學科協調、主題教育、校園文化建設、學生自我教育、社會實踐教育等途徑融入課程模塊和課程形式設置,拓寬了教師法治教育途徑,創新了教育方法。
(六)組織保障。本部分分別對北京市中小學法治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領導小組、工作室項目承辦單位(首都師范大學、北京教育學院)、各區教委和相關學校,保障支持工作室運行建設應盡職責進行了明確,確保順利完成各項任務。
(七)監督考核。本部分明確了北京市中小學法治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領導小組對工作室建設成效,工作室導師對成員研修成效的監督評價要求。
(八)附則。說明《辦法》適用范圍及實施時間。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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