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北京市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京發改〔2021〕108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結合本市當前實際執行情況,現就接入工程有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關于新老建設項目接入工程投資界面調整執行時間的銜接問題
在本市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2021年3月1日前,已按原有供地條件及當時狀況簽訂有關合同的建設項目,原則仍按原有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執行;2021年3月1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按《實施方案》執行。
二、關于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的確定
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是指依據《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在城鎮建成區以及因城鎮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內,被劃為建設用地的范圍,包括城鎮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具體以規劃自然資源部門劃定的區域為準。
三、關于接入工程費用有關問題
在本市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本市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其中:
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接入工程費用,按照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7號)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8〕8號)規定,納入土地儲備資金使用范圍,不得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負擔。
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接入工程建設,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供電企業因此增加的成本,土地儲備資金不足以覆蓋的部分,將在下一輪國家調整輸配電價時統籌考慮予以疏導;供水供氣供熱企業因此增加的成本,本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價格調整相關規定予以疏導。
按法律法規和本市現行政策規定,由政府承擔的接入工程,出資單位應及時撥款委托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建設,或者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程序由政府投資建設。
四、關于滿足用戶合理報裝需求有關問題
根據《實施方案》要求,請城市管理、水務部門根據水電氣熱領域專項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等,指導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結合實際確定用戶需求規模,在滿足正常合理需要的同時,可采取措施約束過度報裝行為。
五、持續推動有關工作落實
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社會負擔和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的總體要求,根據《實施方案》明確的任務,市級各部門要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各區政府要切實落實屬地責任,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確保接入工程建設滿足用戶需求。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3月16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