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許可審批
1.不予許可審批以及變更、撤銷、撤回已經生效的許可審批的;
2.經過聽證程序作出的;
3.行政執法機構認為情況疑難復雜經主管委領導審定需提交集體決策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許可審批決定。
二、重大處罰決定
1.責令停產停業的;
2.處以100萬元以上罰款或相應數額沒收的;
3.經過聽證程序作出的;
4.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
5.行政執法機構認為案情疑難復雜經主管委領導審定需提交集體決策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處罰決定。
三、其他重大決定
1.責令停止項目建設實施的;
2.停止撥付政府投資資金或者收回已撥付資金的;
3.節能領域嚴重違法行為需報請市政府處理的;
4.需要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的;
5.其他重大行政確認、行政獎勵決定經主管委領導審定需提交集體決策的。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