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你局《關于2020年度沿用現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司函〔2020〕220號)收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現將你局向參加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及有關事宜函復如下。
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收費編碼120002001),客觀題考試每人150元(含上繳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22元),主觀題考試每人70元(含上繳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20元)。
二、你局應在本單位網站和服務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單位主管部門的監督電話和價格監督電話等,接受市場監管、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三、本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關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8〕1201號)同時廢止。
專此函復。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7月9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