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健康委:
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經市政府批準,現將調整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收費標準(收費編碼:139023001)為每人次120元。根據疫情需要,按照你委技術要求和標準實施混合檢測時,2~3個樣本混合檢測,收費標準為每人次90元;4個及以上多樣本混合檢測,收費標準為每人次70元。
二、其他有關規定仍按京財稅〔2020〕808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你委和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按規定在本單位網站和服務收費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對象、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單位主管部門的監督電話和價格監督舉報電話等,接受市場監管、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四、本通知自6月25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6月24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