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市今冬供暖季期間非居民天然氣價格浮動情況,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燃氣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浮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本市燃氣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按照91元/吉焦(含稅)執行。供暖季結束后,恢復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燃氣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17〕1797號)規定的燃氣熱電廠熱力出廠價格84元/吉焦(含稅)。
二、各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相關價格規定,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供暖價格的監督檢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11月12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