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關于審定2018年北京地區高校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函》(京教函〔2018〕388號)和《關于審定北京語言大學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的函》(京教函〔2018〕393號)收悉。經研究,現將我們的意見函復如下:
一、2018年高校新建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為: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1200元,非單元式學生公寓每生每學年不超過900元。學生公寓名單見附件。
二、北京語言大學學5樓學生公寓住宿費按照每生每學年不超過900元收取。
三、各有關學校需填報《北京地區學校學生住宿費標準審批表》,經你委審核后到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收費時需向學生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收入管理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學生公寓住宿費應當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
五、各學校應當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
六、本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專此函復。
附件:2018年部分高校新建學生公寓名單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8年8月21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