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依據《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關于貫徹執行〈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事業字[2020]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將造價工程師分為一級造價工程師和二級造價工程師,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負責實施本市行政區域內土建和安裝兩個專業二級造價工程師的注冊和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
2021年7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與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共同組織了我市首次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考試工作堅持“考以致用”的原則,結合我市建設工程造價改革發展方向,突出考核造價人員綜合運用建設工程造價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為加快推進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措施盡早落地見效,使我市二級造價工程師盡快以注冊造價工程師名義開展工程造價執業活動,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了《關于開展北京市二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工作的通知》。 此項工作的開展解決了2016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取消后,造價員資格向二級造價工程師資格過渡的歷史遺留問題,進一步充實了造價工程師專業人才隊伍。
二、北京市二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條件是什么?
答:一是取得土木建筑工程或者安裝工程專業北京市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是受聘于一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三是不存在《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不予注冊的情形:(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三)未達到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合格標準的;(四)前一個注冊期內工作業績達不到規定標準或未辦理暫停執業手續而脫離工程造價業務崗位的;(五)受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六)因工程造價業務活動受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七)因前項規定以外原因受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八)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被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準注冊被撤銷,自被撤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十)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以上三個條件同時滿足,即可注冊。
三、如何辦理北京市二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
答:申請人應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門戶網站(http://zjw.beijin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完成北京市統一身份實名認證,通過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員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全程網上辦理,不再要求申請人和其聘用單位現場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網上審批通過后通過人員資格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電子注冊證書。
四、辦理時限是多長時間?
答:對申請初始注冊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不再公示審核意見,直接公告審批結果;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注冊、注銷注冊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五、執業印章如何刻制?
答:執業印章由持章人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執業印章編碼規則及樣式的通知》(建辦標〔2020〕10號)的有關規定自行刻制。
六、初始注冊需要網上提交哪些材料?
答:初始注冊需在線填寫初始注冊申請表,上傳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證正反面、簽字蓋章后的初始注冊申請表、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相關材料(2022年12月28日以前辦理二級造價師首次初始注冊,無需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七、社會保險具體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如果通過人員資格管理系統的社會保險自動比對,辦事人無需上傳社保相關材料,未通過系統比對,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上傳以下材料之一:一是在本市或外省市以注冊申請單位分支機構名義參加社會保險的,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和個人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二是已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提供《退休證》,未滿60周歲且已辦理正式退休手續的,提供《養老保險待遇核準表》。
八、已注冊一個專業的二級造價工程師,考取第二個專業后如何注冊?證書有效期如何計算?
答:已注冊一個專業的二級造價工程師,申請第二專業注冊時,注冊程序按照初始注冊辦理。第二專業準予注冊的,單獨核發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兩本注冊證書有效期分別計算。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