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深入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強化“四個中心”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修訂發布了《中央單位在北京地區建設項目登記備案管理辦法》。
在審批手續方面,一是將四項政府內部審批事項精簡為一項,取消建設項目選址意見通知書核發、建設項目征地計劃通知書核發和建設項目施工計劃通知書,只保留建設項目登記備案通知書一項;二是非密項目實現“全程網辦”,實現了建設單位一次都不用跑;三是優化登記備案有效期,將當年有效調整為2年有效期,同時取消項目年度結轉工作,大幅降低工作量,解決了因跨年結轉計劃滯后影響建設單位申報建設手續的問題。
在項目監管和服務保障方面,增加事中事后監管和協調服務內容,增加了建設單位責任、監管職責、信用管理、協調服務等內容。既把中央對北京市“四個服務”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又強化了事中事后監管。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嚴格依照《中央單位在北京地區建設項目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加強對中央、部隊在京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和管理。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