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通州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批準,8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通州區人民政府聯合發文,決定加強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管理。
《通知》規定,符合現行政策有關規定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限購1套通州區商品住房:
1. 沒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 已擁有1套住房、戶籍屬于通州區且落戶3年(含)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 已擁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4. 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通知》明確,以下家庭暫停向其出售通州區商品住房:
1. 已擁有1套住房、無法提供在通州區落戶滿3年及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證明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 無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另外,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其他規定不變。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