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今后,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都將被記分量化管理,做法類似交通部門對駕駛證的記分管理,累計不同分值將有相應處罰和限制措施。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一些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不誠信的行為時有發生,很多從業者經常抱有“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僥幸心理,造成影響惡劣卻難以追究,不誠信行為飽受社會詬病,但是監管部門又缺乏抓手。此舉目的是為了加強對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日常監管和社會監督,完善房地產經紀服務誠信體系,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記分標準將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行為分為機構備案、人員注冊、業務承攬、信息發布、交易撮合、簽約服務、資金監管、傭金收取及其他行為等9大類91種違法違規行為。今后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應對于房地產經紀行業查證屬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采取責令改正、處罰、取消網上簽約資格等處理措施。執法人員將在執法文書上記分處罰,并根據機構、人員累計積分情況,按照3分、6分及12分對其進行相應處理。例如,經紀人員記分累計12分將被永久限制從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將被記6分,取消網簽資格,罰款3萬元。
對老百姓關心的自身權益保護問題,例如某房地產經紀機構被取消網簽資格,但是其有承接后尚未完成的交易當事人網簽業務怎么辦?政策規定:交易當事人可委托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或自行交易,已申報房源核驗和購房資格審核的無需再次申報。被取消網上簽約資格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應當接受處理并完成整改后,可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重新申請網上簽約資格。
房地產經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記分處罰措施一覽表
處罰對象 累計分值 |
房地產經紀機構 |
房地產經紀人員 |
未注冊(備案)人員 |
3分 |
對房地產經紀機構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進行約談告誡 |
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注銷注冊、限制從業1年;完成不少于10學時的教育培訓 |
限制從業1年,提示各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對其進行重點監管 |
6分 |
提示有關行業組織在組織房地產經紀機構評優、評級活動時對其資格慎重考評 |
注銷注冊、限制從業3年;完成不少于20學時的教育培訓;提示有關行業組織在組織經紀人員評優活動時對其資格慎重考評 |
限制從業3年,媒體曝光 |
12分 |
限制房地產經紀人員在該機構從業;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名單,在媒體、社區及行業內經營場所曝光,通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聯動對其加大日常監管力度,進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檢查 |
累計積分達到12分時,永久性注銷注冊、限制從業,媒體曝光,并抄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永久性限制從業,媒體曝光,抄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