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初審環節實行社區民主評議,是確保審核完整準確基礎性環節。幾年來,本市各區縣、街道(鄉鎮)結合實際,在社區民主評議環節上大膽探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近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在總結各區縣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下發了《關于規范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街道(鄉鎮)初審環節民主評議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該《通知》對社區民主評議工作的組織、評議人員的組成、評議工作的程序、評議材料的存檔管理等進行了詳盡的規定。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該《通知》的出臺是加強資格審核管理,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實現分配公平的一項重要舉措。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有關負責人對《通知》內容進行了解讀。一是街道(鄉鎮)初審評議內容,按《通知》要求,民主評議的內容為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資產的情況。二是社區民主評議工作的組織、評議人員的組成,按《通知》規定,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社區居委會開展民主評議相關工作,并對民主評議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民主評議具體工作由社區居委會負責,評議人員由社區居委會干部、管片民警、物業管理人員、居民代表等各方人員組成。三是民主評議工作的程序,按照社區居委會干部介紹情況、入戶人員調查陳述、評議人員討論、評議人員投票等程序進行。四是該《通知》還對評議過程中的復議和相關材料的歸檔給予了詳盡的明確。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