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共同發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評估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示范文本”),兩項合同示范文本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推行使用。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號)、《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評估與鑒定管理辦法》(京建發〔2011〕207號)的規定,維護房屋建筑安全評估與鑒定活動中委托單位和鑒定機構的合法權益,市工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評估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合同》示范文本,首次以示范文本的形式規范了委托單位與鑒定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從2011年2月開始,我市啟動了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工作,在廣泛征求了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專家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征求意見稿,并于2011年7月29日至8月7日通過“首都之窗”網站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并對收到的反饋意見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研究,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此次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示范文本包括訂立合同雙方的基本信息和十條約定內容。針對我市部分單位未經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從事房屋建筑安全評估與鑒定活動的情況,在鑒定單位基本信息中設立了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備案編號的填寫項目。十條約定內容分別是房屋情況,評估(鑒定)范圍和內容、評估(鑒定)標準和方式、評估(鑒定)費用及支付、履行方式及期限、異議處理、雙方主要義務、爭議解決方式和其它。其中,“房屋情況”、“鑒定范圍和內容”、“鑒定標準和方式”采取了開放式的填寫模式,符合房屋建筑安全評估與鑒定工作多樣性和復雜性的需要,具備較強的可行性;“評估(鑒定)費用及支付”提出了按間收費和按面積收費兩種方式供締約雙方選擇;“異議處理”將《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評估與鑒定管理辦法》(京建發〔2011〕207號)的相關規定納入了合同條款;“雙方主要義務”明確提出了委托方配合現場評估(鑒定)工作及受托方正確履責和保密的義務;“違約責任”明確了合同雙方賠償責任和免責條款。
房屋建筑安全評估(鑒定)委托單位和鑒定單位可登錄“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工商”、“北京建設網”(zjw.beijing.gov.cn)查閱并下載電子版合同示范文本。市工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依法履行監督職能,對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保證示范文本的順利實施。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