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擬定6家
為進一步推動本市建筑節能工作,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及市市政管委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試行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的通知》,從本月起至10月15止,在北京地區注冊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可申報市級測評機構,本市首批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擬定6家?!锻ㄖ穼γ裼媒ㄖ苄y評標識制度的試點范圍、標識方式、測評程序等進行了明確。
《通知》要求,本市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將采取專家評審,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市政管委聯合評定的方法。從9月1日起至10月15止,在北京地區注冊的單位符合建設部發布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可向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辦公室申報市級測評機構,本市首批選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將不超過6個。
《通知》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進行試點。此次試點的建筑為新建(改建、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為2萬平方米以上的);中央財政、市級財政給予資金補助或貼息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其他自愿申請和按建設部《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進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的建筑項目。能效測評標識試點范圍的建筑全部和部分使用中央財政資金的,由國家級能效測評機構進行能效測評工作,其他試點建筑由市級能效測評機構進行能效測評工作,均應向市建委申請頒發能效測評標識。
試點建筑的能效水平按照建設部發布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技術導則》進行測評,測評結果劃分為5個等級:基礎項達到節能50%以上、65%以下且規定項均滿足要求時,標識為一星(根據北京市實際情況,新建居住建筑不進行一星的能效測評標識工作);基礎項達到節能65%以上、75%以下且規定項均滿足要求時,標識為二星;基礎項達到節能75%以上、85%以下且規定項均滿足要求時,標識為三星;基礎項達到節能85%以上且規定項均滿足要求時,標識為四星;基礎項達到節能85%以上且規定項均滿足要求、選擇項所加分數達到60分以上時,標識為五星。級別越高其節能效果越好。試點建筑的測評結果由北京市建筑節能與建筑材料管理辦公室審定后,市建委核發由建設部統一監制的標識和證書,該標識有效期5年。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