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關于申請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費美術類統考及校考收費標準的函》(京教函〔2016〕424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一、你委所屬北京教育考試院收取的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費(美術類統考費,收費編碼173055010)收費標準為每人100元,收費對象為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美術類統考的考生。普通高校收取的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費(美術類校考費,收費編碼173055011)收費標準為每人160元,收費對象為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美術類校考的考生。
二、你委應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網上公示制度的要求,在政務網站上向社會公示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費(美術類統考費)和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費(美術類校考費)執收單位名單及相關收費內容。各執收單位應當同時在本單位網站、報考簡章及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及收費依據等相關內容,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三、執收單位在收取考試費時,應當嚴格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增加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加試費執收單位的函》(京財綜〔2016〕165號)規定的收費項目名稱、收費范圍及本函規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四、本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專此函復。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6年10月28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