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有關要求,現就2015年禁限目錄中城六區建筑業條目“建筑業:禁止新投資設立(含既有企業從業資質在關聯公司間轉移)”說明如下:
在京建筑業企業相關資質在關聯公司間進行轉移,涉及轉入到城六區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資質轉移,并據此開展業務是服務于國家重大對外交往需要的(需提供相關協議或合同)。
二、企業生產制造環節不在城六區。
資質管理部門在辦理資質轉移許可手續時,應征求資質轉入地區級人民政府意見后依法予以辦理。企業辦理資質轉移后,嚴禁在京擴張生產加工和施工人員規模,轉入地區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