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5年6月11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