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發改電〔2014〕246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自2014年9月1日24時起,每噸分別降低105元和100元(具體價格見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二、本市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合同約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確定;合同未約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價每噸扣減300元和運雜費(最高零售價格的1%)確定。
三、各成品油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成品油價格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明顯位置公布油品價格。
四、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4年9月1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價格表
品名 |
最高批發價格 |
最高零售價格 |
||
配送制,元/噸 |
非配送制,元/噸 |
元/噸 |
元/升 |
|
89號汽油 |
9100 |
9006 |
9400 |
7.07 |
92號汽油 |
9664 |
9564 |
9964 |
7.55 |
95號汽油 |
10228 |
10123 |
10528 |
8.03 |
98號汽油 |
|
|
|
8.58 |
0號柴油 |
8355 |
8268 |
8655 |
7.49 |
-10號柴油 |
8874 |
8783 |
9174 |
7.94 |
-20號柴油 |
9307 |
9211 |
9607 |
8.32 |
-35號柴油 |
9653 |
9554 |
9953 |
8.62 |
注:以噸為單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為單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