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市)建設委(房管局)、房屋征收辦公室,北京房地產估價師和土地估價師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本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行為,促進房地產價格評估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本市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依法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活動并向委托人收取費用的中介機構,應當遵守本通知相關規定。
二、以房產為主的各類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評估費按照房地產的價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具體收費標準見附件。
三、委托北京房地產估價師和土地估價師協會組建的評估專家委員會對房地產價格評估結果進行技術鑒定的,鑒定費收費標準按照不高于政府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四、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本著合理、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接受自愿委托,并按照不高于本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與委托方通過合同約定具體的收費標準。
五、各有關評估機構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相關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事項。對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價格違法行為,各級價格執法機構將依法予以查處。
六、本通知自2013年9月1日起執行,之前雙方已達成正式服務合同的,沿用原有規定?,F行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6月9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