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業局:
你局《關于申請變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農函[2012]134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328號)及有關規定,現將你局市畜牧獸醫總站向參加執業獸醫資格考試人員收取的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等問題函復如下:
一、執業獸醫綜合知識考試收費標準(編碼159015001):獸醫全科類每人每科45元(含上繳農業部所屬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15元),水生動物類每人每科50元(含上繳農業部所屬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20元)。
二、請你局市畜牧獸醫總站持本函到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理《收費許可證》,并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
三、上述收費收入管理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請你局市畜牧獸醫總站按有關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文件等向社會公布,接受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本函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0]760號)同時廢止。
專此函復。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