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北京,以保存文物極為豐富、古代都城風貌較完整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眾多等特征,由國務院核定公布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北京市域內分布著數量眾多、類型豐富的、由人類生活史和城市發展史交織融匯成的歷史遺產。
隨著首都現代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妥善處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關系,對北京的城市發展十分重要。特別是2008年奧運會將在北京舉辦,這是“十一五”期間北京市城市發展史的一項重要內容,有針對性地選擇舊城內最具歷史、藝術價值的歷史文化遺產優先實施保護、整治計劃,在五年的規劃期限內最大限度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發掘豐厚的歷史文化內涵,展示鮮明的城市特征,實現“人文奧運”的目標,是“十一五”期間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務。
“十一五”期間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適用于北京市總面積為16410平方公里的整個行政轄區,規劃期限為2006年-2010年(遠景2010年以后)。規劃編制依據包括:《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2005年5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2005年1月)、《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02年)、《“人文奧運”文物保護規劃》(2001年12月)、《“十一五”期間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研究》以及各區縣及相關委辦局所提供的資料。
一 “十五”期間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執行情況總結
(一) “十五”期間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目標
《北京市“十五”期間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發展規劃》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經驗,分析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保護工作的目標:從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遺產的高度出發,突出重點,最大限度地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做好以舊城為核心的整體風貌保護。在保護中求發展,以發展促保護,使城市現代化建設和城市歷史文化保護相得益彰,向世界展示一個具有東方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現代化國際城市形象。
(二) “十五”期間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項目及執行情況
1. 保護規劃的編制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北京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批準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 (1991年-2010年)》,市規劃部門會同文物等有關部門先后組織編制了《北京舊城 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北京皇城保護規劃》、《北京第二批 1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舊城路網調整規劃》,并出臺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1) 《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
2001年,市規劃部門會同文物部門共同組織編制了《北京舊城 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總占地面積為1038公頃,約占舊城總面積的17%。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中的14片分布在舊皇城區內;7片分布在舊皇城外的內城;4片分布在外城。保護規劃在對現狀進行調研和分析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區片的性質和特點,分別提出了保護的原則、方式和建議。
2004年,市規劃、文物部門組織編制《北京第二批1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其中舊城區內5片:皇城、北鑼鼓巷、張自忠路北、張自忠路南、法源寺。其他10片在郊區:海淀區西郊清代皇家園林;豐臺區盧溝橋宛平城;石景山區模式口;門頭溝區三家店村、川底下村;延慶縣岔道城村、榆林堡村;密云縣古北口老城、遙橋峪和小口城堡;順義區焦莊戶村。至此,北京歷史文化保護區面積為1525.57公頃。
2) 《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2002年4月,市規劃部門會同文物部門共同組織編制完成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提出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整體保護與分層次控制、重點保護與一般保護相結合的總體框架。按照 “三個層次,一個重點,文化融合” 的保護的思路,確定了保護的主要內容。“三個層次”是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一個重點”是把62平方公里的凸字形舊城區作為整體保護的重要地區。“文化融合”是要繼承北京的歷史文化傳統和商業特色,并使之適應現代化發展的需要。
3) 《北京皇城保護規劃》
2003年10月,市規劃部門會同文物部門共同組織編制完成了《北京皇城保護規劃》。皇城規劃范圍東起東皇城根,西至西黃城根、靈境胡同、府右街,南起東、西長安街,北至平安大街,規劃范圍約6.8平方公里。規劃提出保護皇城就是延續城市的歷史,明確了要將皇城的整體保護與分類保護相結合,以辯證、歷史的觀點正確認識和處理皇城的發展和變化,對紫禁城等重點文物建筑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保證皇城整體風貌與空間格局。皇城中的新建筑要服從保護的要求,同時還要努力改善居民的居住和工作條件。
4)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列為重點
2005年完成修編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作為重點內容列入總體規劃之中,這充分體現了各級政府及公眾對歷史文化資源保護事業的重視。
總體規劃修編中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部分對舊城和市域兩個層次、文化資源和自然景觀兩方面內容進行了研究,確定了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關系、整體保護、以人為本、積極保護、完善機制與創新的規劃原則。提出消除舊城內危房隱患,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發展符合舊城空間形態的文化產業,促進舊城文化復興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有計劃地疏散舊城人口,疏解舊城的功能,逐步拆除舊城內的違法建筑及嚴重影響歷史文化風貌的建筑等。
2. 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
2002年《北京重點地區城市設計研究》是為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實施而開展的專項研究,包括北京舊城南北中軸線、朝阜大街和長安街等城市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這些工作突出了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城市性質,強調了正確認識和處理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關系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在保護中的持續發展。
1) 北京中軸線城市設計
明清北京中軸線全長7.8公里,是北京舊城的重要構成要素,更是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精華所在。修編前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1990年-2010年)》將傳統北京中軸線向南北延伸,形成約25公里的城市中軸線(北五環路至南五環路)。2002年底,市規劃部門組織開展了北京中軸線的城市設計方案國際征集活動,并對征集的規劃方案進行綜合,編制完成了《北京中軸線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2004年,崇文區政府組織開展了“北京永定門城樓復建及南中軸部分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征集活動,對5個方案進行綜合,為南中軸的整治提供了依據。目前南、北中軸路的整治工程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 長安街城市設計
7公里長的長安街是集中體現北京政治、文化中心性質的重要地段。在《北京城市總體規劃(1990年-2010年)》中定位為北京的現代化橫軸。
2002年,市規劃部門會同市城市規劃學會組織開展了長安街規劃設計研究,針對長安街南側未建的10個樓座,確定其建筑性質和藝術風格,并從滿足人的行為對長安街的環境設計提出若干建議,最終達到“完善天安門廣場和建成長安街”的規劃目標。
3) 朝阜大街城市設計
朝阜大街西起阜成門,東至朝陽門,全長約7公里,橫貫舊城的中心地區,朝阜大街除中段部分原屬紫禁城皇宮范圍,其它絕大部分是很早形成的街道,街道兩側有歷代形成并保留下來文物古跡、革命紀念地48處。2002年經多方國際方案征集,形成了朝阜大街的城市設計。
朝阜大街城市設計方案對整條街道所具有的歷史文化內涵進行了深層次研究,特別對阜成門內大街兩側、西什庫教堂地區、五四廣場和朝陽門內大街等地區做了重點研究,并進行統籌規劃,其目的是使該大街成為具有北京傳統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觀帶。
4) 調整舊城路網規劃
當前的北京,舊有道路路網與現代交通方式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調整舊城路網規劃迫在眉睫。該項研究工作建立在對北京舊城路網結構分析統計的基礎上,力求探尋舊城路網的適宜密度和尺度,對控規的規劃地塊進行了分層統計,研究單個規劃地塊的控制規模,并控制舊城邊界界面。對舊城范圍內的危改項目進行了調研、歸類、分析,針對不同情況,提出了相應的處理原則。
3. 地方管理法規和政策的制定
1) 《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頒布
市規劃、文物等部門配合市法制辦組織制訂《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于2005年5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條例規定了對舊城實行整體保護的原則,提出禁止違反保護規劃的大面積拆除保護區傳統建筑的行為,禁止建設突破建筑限制高度、容積率等控制指標的新建筑,禁止破壞院落格局和胡同肌理等,并要求政府制定調整舊城功能和疏散人口的相關政策。
2) 《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若干規定》的頒布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制訂了《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保護和修繕工作的若干規定》。規定提出歷史文化保護區內房屋保護與修繕應采取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拆除違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礎設施,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對符合歷史風貌的房屋進行保護和修繕,對不符合歷史風貌的房屋按照與保護區歷史風貌相協調的原則逐步進行改建。同時該規定還對降低人口密度措施、保護和修繕責任、拆除房屋的處理等做出了詳細規定。
4. 文物古跡的保護與修繕
2000年5月以來,市政府三年撥款3.3億元搶修文物建筑的決定為“十五”北京市文物建筑的保護帶來嶄新的局面。“3.3億工程”實施以來,極大地緩解了歷史欠賬,一批文物得到搶救和保護,近百項文物古跡的修繕及其周邊環境的改善,基本緩解了北京市地面文物建筑幾十年來存在的年久失修、隱患嚴重的問題,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起到重要作用。
到“十五”末期,全市共有世界文化遺產6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0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64處、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735處。
5. 胡同及四合院保護
為保護舊城內的四合院,從2002年開始,市文物部門組織力量對舊城區內上千組四合院進行了調查,經過認真比較和分析,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于2003年選出658處有價值的四合院掛牌保護。
2003年底開始,市規劃部門組織開展了胡同現狀的調查和保護研究工作,針對胡同現狀普查、歷史演變、保護政策進行分析探討,并舉辦了北京胡同保護展覽。
6. 危舊房改造與更新
2001年,市發改委組織編制的《北京市“十五”時期危舊房改造規劃》和《北京市“十五”時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為未來五年內北京市危房改造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提出了整體工作思路、指導思想及保證措施。
2002年9月《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批準后,市政府頒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決定》,確立了有效保護古都風貌、改善人民生活條件和推進城市現代化建設有機結合的目標,提出了一系列處理好危房改造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關系的新舉措和新機制。為落實、細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隨后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保護規劃和政策法規,對文物保護和危舊房改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
按照危改與保護并重的思路,通過危改對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面貌加以整治和恢復,充分展現北京歷史文化特色。對位于舊城30片歷史文化保護區內的危改區域,按撤項處理,嚴格依照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實施,采取保護原貌、有機更新危舊房、恢復原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小規模、漸進式、微循環方式進行。對舊城30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以外的危改區域,嚴格執行市區中心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的有關規定,建立北京舊城歷史風貌保護與危舊房改造專家顧問小組論證機制,對相關規劃方案嚴格把關。歷史文化保護區內啟動了前門東側路、大柵欄煤市街、三眼井、玉河、白塔寺、煙袋斜街六片試點,探索舊城保護與危改雙贏的有效模式,目前六片試點正在穩步推進。
“十五”期間,截至2004年底,北京市累計拆除危房304萬平方米,動遷居民24.4萬戶。
(三) “十五”期間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總結
1) 政府重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得到社會廣泛關注。十五期間,北京市政府推進實施“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中對文化遺產保護十分重視,在資金和政策方面有很大投入,使北京的文物保護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取得了歷史以來的新突破,形成了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政府的重視與組織使社會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得到加強。
2) 規劃先行,保護工作有序開展。《北京市“十五”期間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發展規劃》的基本指導思想和原則是正確的,其確定的各項工作目標也逐一落實,對“十五”期間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起到了切實的指導作用。
3) 專家與公眾的參與使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具有活力。城市是人群集中活動的場所,參與活動構成城市的重要部分。國際上不少保護成功的歷史城市,公眾參與是十分重要的經驗。近些年,北京市民為保護規劃提出意見、建議,尤其是保護區內居民積極參與,與政府或組織者形成互動的良好局面。
4) 立法應該作為保護城市歷史環境的重要手段。近些年隨著文物修繕和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工作的推進,舊城多年積累的問題逐步突現,保護的落實面臨重重困難,這已不是簡單的物質空間和技術手段問題,應當通過立法,并完善公共政策和城市管理體制,逐步向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目標邁進。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