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完善北京市內資項目免稅確認管理工作,現對《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內資項目免稅確認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07]639號)中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組織管理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轄區內內資項目免稅確認的初審工作;各區(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轄區內內資項目免稅確認的初審工作;為便于管理,市屬單位內資項目免稅確認可由市級主管部門或市屬控股(集團、總)公司負責初審并申報。
二、關于設備招標
(一)申請辦理內資項目免稅確認書的項目,必須按照國家及我市有關規定進行設備采購招標,申報時應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機構出具的委托招標合同和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文件。
(二)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各市屬主管單位,在申報內資項目免稅確認時,應對設備招標情況明確審核意見。
三、其它事項
(一)內資項目免稅確認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均屬中央財政收入,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各有關單位務必從維護國家利益出發,充分認識免稅確認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防利用政策走私。
(二)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各市屬主管單位在報送初審意見時,要以有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需引進的設備為依據,確定所附進口設備清單是否均為項目自用設備;要對項目單位報送的材料認真進行審核,力求一次報送完整材料,避免反復提供補充材料。
(三)為避免政策尺度把握不統一,出現多頭辦理、影響工作效率和政府形象的局面,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各市屬主管單位應盡快做到集中歸口管理,并于2007年9月25日前將歸口管理部門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報市發展改革委工業處備案。
(四)關于內資項目免稅確認工作的其他要求,仍按京發改[2007]639號文件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日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